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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社会办各医院:
现将市安委办《关于印发生产安全重点区域和行业摘牌验收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深安办〔2011〕8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关于印发生产安全重点区域和行业摘牌验收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