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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切实做好持续性大范围降雨天气防治应对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灾害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1-05-20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及龙岗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及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委属各单位,社会办各医院:

  现将广东省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持续性大范围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府办明电〔2011〕173号)和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持续性大范围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市府办〔2011〕4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自身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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