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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社会办各医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增强预案的实用性、科学性和系统性,我委组织制定了《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应急办反馈。
(联系人:田永张,电话:25602198)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生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