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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0年深圳市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培训班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0-10-13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卫人函(2010)494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委直属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社会办有关医院:

  为提高我市卫生应急队伍应对核事故和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好核事故卫生应急队伍与烟羽应急计划区内其他应急队伍和社区居委会之间的应急衔接,我委定于2010年10月21~22日在深圳芭堤雅酒店举办“2010年深圳市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

  2. 核事故和辐射事故的现场救治和个人防护;

  3. 深圳大亚湾、岭澳核电站场外应急预案(计划)场外医疗救护实施程序;

  4. 深圳大亚湾、岭澳核电站场外应急预案(计划)稳定碘的贮存、管理和发放实施程序;

  5. 深圳市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预案;

  6. 核事故场外卫生应急现场实地考察。

  二、培训对象

  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市职业病防治院、市急救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应急管理干部;稳定碘片管理发放负责人;核应急医疗救援队负责人;葵涌现场处理站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并邀请烟羽应急区内各社区工作站(或居委会)负责人参加。各单位名额分配见附件。

  三、报到时间与地点

  10月21日上午8:30~9:20在大梅沙芭堤雅酒店一楼大堂报到(地址:盐田区大梅沙内环路;电话:0755-25252888)。

  四、有关注意事项

  1. 请各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通知落实区属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参培人员。

  2. 请龙岗区卫生局负责联系落实烟羽应急计划区内各社区工作站或居委会参加人员。

  3. 22日下午14:30时,请各单位安排车辆到芭堤雅酒店接送本单位参培人员到本单位负责的核应急区域考察熟悉现场,并与相关的社区工作站建立联系。

  4. 请各单位填写“2010年深圳市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培训班回执”,并于10月18日前将电子件发委应急办邮箱(szswsjyjb@163.com)。

  联系人:杨建斌,电话:25602198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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