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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通讯演练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0-09-19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食安办〔2010〕24号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市食品安全应急管理,进一步落实《深圳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有关要求,检验各区和各部门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通讯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按照年底工作安排,定于2010年9月25日至30日间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通讯演练,现将《深圳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通讯演练方案》(附件1)(以下简称《演练方案》)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演练工作,提前熟悉《演练方案》,按要求认真做好组织落实。

  二、各区和各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分管领导和应急联络员进行重新核实,并将名单和联系方式(按附件2格式)填妥回执于2010年9月21日12时前报我办。

  三、各单位应急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应按照《预案》要求,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人员或联系方式如有变动,请及时报市食安办。

  四、有关人员接到演练指令后,必须按照《预案》和《演练方案》及时作出响应。演练结束后,市食安办将根据短信或电话回复情况,对各单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人员和信息通讯保障情况进行评估,并通报评估结果。

  联系人:杨军华
  电 话:25600379,13632674304
  传 真:25600379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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