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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卫生局、光明和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委属各单位: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下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
(联系人:杨建斌,电话:25602198)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
关于做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