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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卫健规〔2020〕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医疗保健机构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和监管,我委制定了《深圳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输卵管结扎)、婚前医学检查基本标准》,现予以印发,自2020年1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28日
关于印发《深圳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 手术、结扎手术(输卵管结扎)、婚前医学检查基本标准》的通知.pdf
关于《深圳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输卵管结扎)、婚前 医学检查基本标准》的通知文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