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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 政策咨询

信息来源: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7-09-28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制定了《深圳市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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