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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制定了《深圳市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9月7日
深圳市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法(试行).doc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圳市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