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详细的15条措施
01
提供20项目健康免费服务
发布《深圳市民健康手册》,为群众提供20项覆盖生命全周期的免费公共卫生服务。社康中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位常住人口70元/年。
02
社康门诊补助升至40元/人次以上
将社康中心的门诊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人次以上,并实行动态调整。与此同时,逐步降低或取消三级医院的门诊补助标准,但提高其住院补助标准。
03
家庭医生每签约一人补助120元/年
对家庭医生团队为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提供的家庭医生服务,按每一签约参保人每年120 元的标准,经卫生和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由社康中心同级财政给予补助。
04
规培毕业生进社康最低补助25万元
对通过公开招聘到社康中心工作、取得国家认可的住院医师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毕业生,按照本科、硕士、博士学历,由社康中心同级财政分别给予25 万元、30 万元、35 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分5 年发放。
05
全科医生年薪不低于同级专科医生
在条件成熟的社康中心推行社区医生年薪制,在社康中心工作的全科医生或者其他类别执业医师,年薪原则上按不低于举办医院同级专科医生的薪酬核定。
政府办社康中心与其举办医院的人员工资总额按同等标准核定、分开管理,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由举办医院自主调整;举办医院可从单位上年度收支结余部分自主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增发社康中心医务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06
全科医师可“超岗”聘副高以上职称
各基层医疗集团应在岗位体系中增设全科医生岗位,对基层医疗集团内取得副高以上职称的全科医师,且承诺自聘任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后在社康中心工作5 年以上的,其岗位聘任可不受所在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的限制。
07
大力培养全科医学人才
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到2020年,将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提高到3.2名以上。
08
专家进社康有专项补助
市财政对市属医院选派专家进驻社康中心开展诊疗服务的工作,按照派出医院副高级以上职称医生的平均工资水平,以及用于安排专家进驻社康中心的实际岗位数,经考核后向派驻专家的市属医院安排专项补助。专项补助纳入派出医院绩效工资总额。
09
社康中心设立专科医生工作室
在全市社康中心设立专科医生工作室。在专科医生工作室开诊诊疗服务的,其专家的诊查费按社康中心举办医院的标准执行,不得重复收取一般诊疗费。其他服务项目按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收费标准执行。
10
公卫服务下沉到社康
推动公共卫生服务资源和重心下沉到社康中心,与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紧密协作,强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11
每个区至少建1家基层医疗集团
全市每个区(新区)至少建成一家基层医疗集团。在基层医疗集团建立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事服务等资源配置中心。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远程医疗、“基层检查+集团诊断”、药品集中配送、网上集中审方等服务;在基层医疗集团内实现健康档案、病历等互联互通,实行检查结果互认、处方流动、药品共享。
12
推广医保基金“总额管理、结余留用”
在基层医疗集团推广“总额管理、结余留用”医保基金管理方式,引导基层医疗集团主动开展家庭医生服务,做好预防保健和分级诊疗工作。
13
医院对社康中心“四优先”
二、三级医院和基层医疗集团——
将专科号源优先配置给社康中心
对社康中心上转的病人实行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
同时,将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等及时下转至康复护理机构或社康中心。
14
社康中心用药目录与举办医院相同
推进全市社康中心标准化建设。一类社康中心以街道为单元进行设置,实现一个街道一个一类社康中心。新建的一类社康中心的业务用房面积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
社康中心用药目录与举办医院相同,保障用药品种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物目录、双向转诊服务相衔接。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配置63种高血压、糖尿病用药,保障一般常见病、诊断明确且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在社康中心的用药需求。
15
鼓励社会力量办社康中心
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新建、转型、改制等方式举办社康中心,主要承接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服务,开展转诊转介工作。
二、三级公立医院应在组建医疗联合体、开展预约转诊服务等方面对社会办社康中心一视同仁;按照就近原则,与其建立双向转诊关系,为其上转病人预留专科号源,对其上转的患者实行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应向社康中心开放检查检验服务平台。
符合条件的社会办社康中心,可按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承接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以及其他医疗卫生任务,促进各类医疗机构之间有序竞争,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15条措施,干货满满,诚意满满
为了强基层,方便老百姓在家门口就医
我们愿意
一件接着一件办!
一年接着一年干!
来源:深圳市卫计委医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