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医疗保健机构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和监管,我委印发了《深圳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输卵管结扎)、婚前医学检查基本标准》(以下简称《基本标准》),现对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基本标准》的必要性
一是针对我市实际情况,对国家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的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基本标准》在卫生部印发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予以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打造符合我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需求的深圳标准。
二是落实医学科学发展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对我市新行的助产技术服务和终止早期妊娠手术服务的基本条件和规范予以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是结合行政许可实际的需要,通过规范性文件对结扎手术、婚前医学检查许可的基本标准进行规范。
二、主要内容
(一)助产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1、业务用房方面在产房的业务用房中明确了功能分区和三通道,要求区域之间标志明确,人、物流向合理。对分娩室使用面积、产床数量、产床与产科病床数之比提高了要求,并对环境、温湿度和防护设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增加器械敷料准备室。
2、设备配置方面增加了必要的设备、药品,如产科急救车、输液泵及静脉推注泵、肾上腺素等,并对孕妇学校的设备、安全、人性化服务方面提高了要求。
3、人员配备方面要求产床:助产士=1:3,且人员配备符合技术梯队要求。对医务人员执业地点、助产士学历、现场考核提出了要求。
4、配套科室方面对检验科血库配置提出了要求。
5、规章制度及诊疗常规方面增加了孕产妇分级管理、急危重症孕产妇转会诊、《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出生缺陷报告等制度。
(二)终止妊娠手术基本标准
1、机构增加了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2、业务用房方面在手术室的业务用房中明确了功能分区和三通道,要求区域之间标志明确,人、物流向合理。对手术间使用面积提高了要求,对湿度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刷手间位置和设备提出了具体要求。
3、设备方面增加了抢救设备如抢救车、吸痰器、除颤仪。
4、人员配备方面对医务人员执业地点、从业人数、现场考核提出了要求。
5、规章制度及诊疗常规方面增加了危重病人抢救预案、手术后服务常规、术后并发症处理制度。
6、对开展无痛人工流产手术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结扎手术(输卵管结扎)基本标准
明确了开展输卵管结扎手术的医院应具备的基本标准,包括业务用房、手术间设备、人员配备和规章制度。
(四)婚前医学检查基本标准
明确了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的医院应具备的基本标准,包括业务用房、手术间设备、人员配备和规章制度,并对人员配备方面对婚检医师执业地点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