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深圳市中医重点学科的建设和管理,提高中医重点学科整体水平,促进全市中医药事业可持续发展,我委制定了《深圳市中医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2021年8月9日起正式实施。有关政策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必要性
自2003年以来,在市委和市政府关怀和领导下,我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就开始组织开展中医特色专科(专病)(以下简称专科)建设。10多年来,在市、区财政等部门专科建设经费支持下,及专科所在医院、学科带头人和医护技术团队的共同努力下,各专科内涵建设已取得长足发展,并在临床医疗服务、科研教学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培养了一批优秀中医专科骨干,为深圳市民提供了优良、可持续的中医专科诊疗服务,为健康深圳贡献了力量。
近期,随着国家进一步重视和发展中医药事业,我市中医专科发展迎来了新的春天。但也面临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如原来参与创建专科的一批学科带头人已陆续退休或调离,学科带头人如何有序更替;有的专科由于所在单位建设积极性不高,长期没有落实管理责任、甚至出现规模和质量下降等情况。同时有些快速成长学科却因为没有确认而得不到应有的支持。因此,有必要对全市中医重点学科进行重新评价和筛选;同时进一步界定和落实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建设单位的管理责任,尤其是学科带头人的管理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科进退机制、明确学科队伍建设目标任务,确保中医重点学科医疗服务水平持续发展,引导、培育市级中医临床重点学科发展成为国家、省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或省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学科)。
因此,2019年我委组织制定了《深圳市中医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评审管理工作方案(2019-2023年)》,并完成了我市新一轮市级中医重点学科项目评审管理工作,印发《市卫生健康委关于确认深圳市中医重点学科建设项目(2019-2023年)单位的通知》(深卫健中医〔2019〕22号)确定80个深圳市中医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同时,为加强中医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我们在2018年以前积累的中医特色专科管理经验基础上,起草了《深圳市中医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用于指导规范开展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有关工作。
二、制定的过程
在推进《办法》的制定进程中,认真学习研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以及其他省市的重点专科管理办法及相关内容;召开三次专家论证会和讨论会,听取和吸纳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律专家意见;广泛征求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全市中医医疗机构、部分综合医院中医科及中医管理人员的意见及社会公众意见,全面梳理、讨论、研究收集到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修订完善形成本《办法》。同时,完成了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查。2021年6月通过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
三、建设思路
中医重点学科建设对象为我市医疗机构规范设置的中医临床科室(含中西医结合),并具备支撑市级中医重点学科发展所需的配套条件,对学科建设有具体规划、目标和管理制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申报的学科名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市级中医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和工作安排,每五年开展一期市级中医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和评审等工作,每期评审确定80个市级中医重点学科。
(一)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为我市依法设立的三级医院,依托科室应当独立规范设置3年以上且运行良好;学科具有较强的解决疑难危重症能力或者临床研究能力、技术应用转化能力,或者能为其他学科提供支撑服务。中医学术思想、临床诊疗技术、服务能力水平、中药制剂、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达到本市同类领先水平。
(二)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单位为我市依法设立二级以上医院,依托科室独立规范设置3年以上且运行良好。学科中医学术观点、临床诊疗技术、中药制剂等达到本市同类专业先进水平,对3个及以上病种的临床诊断、治疗技术有独特见解和方法;或在本专科某一病种的中医学术思想有一定见解、有独特治疗技术或方药,形成辨证论治与专病专方专药的有机结合。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全文共七章三十六条,包括总则、组织管理、申报与评审、建设管理、经费管理、绩效评估和附则。重点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关于深圳市中医重点学科的定义和资金来源。明确了市级中医重点学科是深圳市医学重点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符合本市市级中医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由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评审确定,中医药特色明显,整体实力处于市内领先水平或者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辐射带动作用,通过重点扶持和建设有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以上的学科或者在市内处于先进水平、特色优势明显的学科,包括市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和市级中医特色专科。市中医重点学科建设周期五年,每期评定80个项目,每年全市财政补助资金共计3000万元,实行规模总控下的竞争性分配制度;建设经费包括市财政补助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
(二)关于深圳市中医重点学科建设的组织管理形式。明确了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实行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建设单位与重点学科层级管理;由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专家委员会,提供专家咨询和政策建议。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具体评估等有关工作。同时,明确了各级责任,强调依托科室是学科建设的责任科室,学科带头人是学科建设项目的直接责任人。
(三)关于深圳市中医重点学科建设的管理要求。明确了市级中医重点学科申报、评估、结果产生的流程和要求;规定了重点学科建设的周期和学科带头人及骨干、项目内容变更有关要求;提出了项目审核与验收有关程序和要求;明确了学科建设监督管理要求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理。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中医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工作,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精髓,研发中医诊疗技术方法、挖掘中医古代经典名方、深化研创中药院内制剂,进一步提高中医药在疑难、重大疾病的协同防治能力、治未病的主导作用、疾病康复的核心作用,满足市民看中医的不同层次需求,引领全市中医药临床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