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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6-03-11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医疗卫生、计划生育行业发展规划,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完善和推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承担医疗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业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协同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进行综合治理等职责。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系统包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卫生监督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市血液中心、市急救中心、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市医学信息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市新建市属医院筹备办公室、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市计划生育协会、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共15家基层单位。系统总编制数1338人,实有人数1195人;离休9人,退休434人。具体如下:

  1.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编制数114 人,实有人数100人;离休6人,退休60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3辆,包括定编车辆2辆和非定编车辆1辆。

  2.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编制数130人,实有人数125人;离休2人,退休48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1辆,包括定编车辆9辆和非定编车辆2辆。

  3.市卫生监督局编制数112人,实有人数100人;退休28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3辆,均为定编车辆。

  4.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数270人,实有人数226人;离休1人,退休100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8辆,包括定编车辆21辆和非定编车辆7辆,非定编车辆包括大巴、中巴各2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置专用车3辆。

  5.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编制数20人,实有人数19人;退休5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5辆,包括定编车辆3辆和非定编车辆2辆。

  6.市血液中心编制数95人,实有人数90人;退休22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7辆,包括定编车辆10辆和非定编车辆7辆,非定编车辆均为流动无偿献血专用车。

  7.市急救中心编制数70人,实有人数61人;退休9 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6辆,均为定编车辆,其中:急救专用车19辆。

  8.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编制数47人,实有人数41人;退休19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3辆,包括定编车辆8辆和非定编车辆15辆,非定编车辆均为医用被服洗涤配送专用车。

  9.市医学信息中心编制数16人,实有人数16人;退休1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均为定编车辆。

  10.市职业病防治院编制数339人,实有人数302人;退休94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9辆,包括定编车辆16辆和非定编车辆3辆。

  11.市新建市属医院筹备办公室编制数15人,实有人数14人;无离退休人员。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均为定编车辆。

  12.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编制数15人,实有人数15人;退休7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4辆,包括定编车辆2辆和非定编车辆2辆。

  13.市计划生育协会编制数5人,实有人数5人;退休3人。2016年起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原有定编车辆2辆已封存待处理。

  14.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编制数80人,实有人数72人;退休36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3辆,均为定编车辆。

  15.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编制数10人,实有人数9人;退休2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均为定编车辆。

  三、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1.以推动医疗资源总量增加、医疗服务体系运营效能提升为重点,全力加快卫生重大项目建设,扩大医疗人才引进和培养规模;2.推进国际化医疗中心建设,加大“医疗卫生三名工程”推进力度,拓展名校、名院和高水平医学学科团队等合作办医对象;3.以建立成熟定型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目标,推动医疗服务体系结构调整,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完善分级诊疗制度;4.以建立现代公立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推进医疗服务价格、人事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等关键环节的改革;5.以建设“健康深圳”为目标,打造公共卫生服务升级版,整合公共卫生资源、项目和服务链条,运用大数据提升疾病防控能力;6.落实“全面二孩”政策,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创新,提升优生、优育、优教和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关怀水平。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收入209,864万元,比2015年增加44,395万元,增长27%,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59,623万元、事业收入48,31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687万元、其他收入239万元。

  2016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预算支出209,864万元,比2015年增加44,395万元,增长27%。其中:人员支出30,174万元、公用支出43,2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03万元、项目支出129,368万元。

  预算收支增加主要原因说明:1.新增市属社康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新址设备购置等政府投资项目;2.新增社会办社康中心房租、基本医疗服务补助;3.新增市属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教学专项经费;4.新增医疗卫生“三名工程”专项经费;5.新增60岁以上老人流感及肺炎疫苗免费接种和儿童脊髓灰质炎疫苗免费接种等公共卫生项目;6.新增全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专项经费;7.新增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新大楼开办费;8.政策性增资和根据业务需要增人增资部分。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行政)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行政)预算6,981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432万元、公用支出5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2万元、项目支出3,320万元。

  (一)人员支出2,432万元,主要是按年初实有在编人员预计的工资福利社保等税前支出和政策性增资部分。

  (二)公用支出567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6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3,320万元,具体包括:

  1.医疗卫生行业管理业务71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对全市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和服务监管与考核等。

  2.计划生育行业管理业务175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业务管理、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举办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业务培训班及开展年终考评工作、做好本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及家庭发展工作等。

  3.执业资格准入业务162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组织实施医师资格考试。

  4.卫生计生信息与宣传业务816万元,主要用于在报刊、电视等媒体开展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健康教育及相关法规宣传。

  5.医疗卫生综合管理业务1,361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医疗卫生人力资源、规划财务等综合保障业务。

  6.严控类项目25万元,主要用于国家、省部委、外宾、省内外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同行等来深调研、考察人员食宿费。

  7.其他项目69万元,主要用于台式电脑、手提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购置。

  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事业)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事业)预算59,445万元,包括公用支出407万元、项目支出59,038万元。

  (一)公用支出407万元,主要为预留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基本医疗服务补助结算经费。

  (二)项目支出59,038万元,具体包括:

  1.医疗卫生行业管理业务62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事故鉴定、护士执业资格证核发、医师定期考试等。

  2.计划生育行业管理业务151万元,主要用于基层计划生育专干补助。

  3.公共卫生服务业务10,513万元,主要用于院前急救、职业病鉴定、职业健康诊断,以及市属社康服务中心免费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补助。

  4.执业资格准入业务56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实施护士资格考试、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

  5.科研与学科建设16,968万元,主要用于 “医疗卫生三名工程”、医学重点学科、中医特色专科、卫生科研项目补助等。

  6.医疗卫生综合管理业务28,746万元,主要用于全科医师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生活补贴、培训费、招考与管理费,扶持社会办医院发展专项补助等。

  7.预算准备金12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8.其它项目98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办医院房租返还等。

  9.政府投资项目建设880万元,主要用于市属社康中心基本设备标准化配置项目。

  三、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市慢性病防治中心预算14,911万元,包括人员支出3,223万元、公用支出 2,0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55万元、项目支出 8,434万元。

  (一)人员支出3,223万元,主要是按年初实有在编人员预计的工资福利社保等税前支出和政策性增资部分。

  (二)公用支出2,099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55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8,434万元,具体包括:

  1.公共卫生服务4,338万元,主要用于结核病防治、性病综合防治、梅毒母婴传播防治、麻风病防治、口腔疾病干预、小学生第一恒磨牙免费窝沟封闭、无烟环境促进等。

  2.科研与学科建设96万元,主要用于医学重点实验室与学科建设。

  3.政府投资项目建设4,000万元,主要用于市慢性病防治中心新址重建项目开支等。

  四、市卫生监督局

  市卫生监督局预算5,324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160万元、公用支出5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0万元、项目支出2,244万元。

  (一)人员支出2,160万元,主要是按年初实有在编人员预计的工资福利社保等税前支出和政策性增资部分。

  (二)公用支出570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0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2,244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督执法等。

  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51,585万元,包括人员支出6,604万元、公用支出35,5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10万元、项目支出7,827万元。

  (一)人员支出6,604万元,主要是按年初实有在编人员预计的工资福利社保等税前支出和政策性增资部分。

  (二)公用支出35,544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生物制品和专用材料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10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7,827万元,具体包括:

  1.公共卫生服务7,388万元,主要用于艾滋病、新发传染病、寄生虫、国家免疫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等。

  2.科研与学科建设340万元,主要用于医学重点实验室与学科建设。

  3.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99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六、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

  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预算1,931万元,包括人员支出359万元、公用支出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8万元、项目支出1,423万元。

  (一)人员支出359万元,主要是按年初实有在编人员预计的工资福利社保等税前支出和政策性增资部分。

  (二)公用支出91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423万元,具体包括:

  1.公共卫生服务1,240万元,主要用于市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项目推广应用、监测、效果评估、技术指导等。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32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信息化系统建设与运行131万元,主要用于公众网、健康公益宣传车等开发、维护运营;健康素养云平台开发、系统等级保护等。

  4.其他项目20万元,主要用于健康教育零星设备购置等。

  七、市血液中心

  市血液中心预算12,34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 2,399万元、公用支出4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683万元、项目支出 8,781万元。

  (一)人员支出2,399万元,主要是按年初实有在编人员预计的工资福利社保等税前支出和政策性增资部分。

  (二)公用支出479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8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8,781万元,具体包括:

  1.公共卫生服务8,338万元,主要用于我市临床用血组织血源、采集血液、质量检测、无偿献血宣传和献血者用血费用报销等。

  2. 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443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八、市急救中心

  市急救中心部门预算10,508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342万元、公用支出3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9万元、项目支出8,641万元。

  (一)人员支出1,342万元,主要是按年初实有在编人员预计的工资福利社保等税前支出和政策性增资部分。

  (二)公用支出356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9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8,641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医疗卫生服务4,273万元,主要用于急救指挥调度业务费;急救网络建设与院前急救系统运行维护;12320卫生热线运行维护服务、急救知识培训与宣传等。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268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政府投资项目建设4,1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救护车增配和更新购置。

  九、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

  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预算8,128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045万元、公用支出4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8万元、项目支出6,264万元。

  (一)人员支出1,045万元,主要是按年初实有在编人员预计的工资福利社保等税前支出和政策性增资部分。

  (二)公用支出481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6,264万元,具体包括:

  1.其他医疗卫生服务6,022万元,主要用于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被服的洗涤、消毒、制作和配送;医用被服专业洗涤消毒设备的购置和维修;组织实施市属医疗卫生单位进口设备评审。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229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 信息化系统建设与运行1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自动化系统维护。

  十、 市医学信息中心

  市医学信息中心预算4,85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449万元、公用支出1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5万元、项目支出4,163万元。

  (一)人员支出449万元,主要是按年初实有在编人员预计的工资福利社保等税前支出和政策性增资部分。

  (二)公用支出105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5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4,163万元,具体包括:

  1.科研与学科建设558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和计生科研项目评价、卫生科技项目评审及管理、电子文献平台服务、在研科研项目经费等。

  2.卫生计生信息与宣传359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统计、卫生计生标准、卫生计生信息管理和宣传等。

  3.医疗卫生综合管理354万元,主要用于卫生计生人事信息管理、规划财务信息管理、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技术保障、其他综合信息咨询等业务。

  4.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305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5.信息化系统建设与运行2,587万元,主要用于区域卫生计生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与运行维护等。

  十一、市职业病防治院

  市职业病防治院预算18,00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7,475万元、公用支出9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17万元、项目支出8,169万元。

  (一)人员支出7,475万元,主要是按年初实有在编人员预计的工资福利社保等税前支出和政策性增资部分。

  (二)公用支出941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1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8,169万元,具体包括:

  1.公共卫生服务2,431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危害控制、核与放射卫生监测、职业卫生宣传与培训等。

  2.科研与学科建设224万元,主要用于医学重点实验室与学科建设。

  3.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3,234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4.政府投资项目建设2,280万元,主要用于市职业病防治院新址重建设备购置等。

  十二、市新建市属医院筹备办公室

  市新建市属医院筹备办公室预算571万元,包括人员支出315万元、公用支出5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5万元、项目支出147万元。

  (一)人员支出315万元,主要是按年初实有在编人员预计的工资福利社保等税前支出和政策性增资部分。

  (二)公用支出54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5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47万元,主要用于新建市属医院筹建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培训费等办公运营支出。

  十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预算1,76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387万元、公用支出 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万元、项目支出1,252万元。

  (一)人员支出387万元,主要是按年初实有在编人员预计的工资福利社保等税前支出和政策性增资部分。

  (二)公用支出79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1,252万元,具体包括:

  1.科研与学科建设1,047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出生缺陷防治、开展优生遗传基因筛查和生殖健康领域的科学研究、病残儿家庭社会调查、病残儿鉴定等。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191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信息化系统建设与运行14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系统维护。

  十四、市计划生育协会

  市计划生育协会预算42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19万元、公用支出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万元、项目支出272万元。

  (一)人员支出119万元,主要是按年初实有在编人员预计的工资福利社保等税前支出和政策性增资部分。

  (二)公用支出14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改补贴、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 272万元,具体包括:

  1.计划生育行业管理49万元,主要用于在发展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组织中开展的项目工作培训交流、示范单位创建等;区、街道计生协会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和业务培训。

  2.计划生育服务179万元,主要用于青春健康进校园、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失独和伤残计划生育家庭扶助等项目。

  3.卫生计生信息与宣传43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政策、生殖健康等宣传。

  4.其他项目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家具采购。

  十五、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预算4,58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606万元、公用支出3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3万元、项目支出2,274万元。

  (一)人员支出1,606万元,主要是按年初实有在编人员预计的工资福利社保等税前支出和政策性增资部分。

  (二)公用支出329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2,274万元,具体包括:

  1.公共卫生服务714万元,主要用于优生惠民工程十大项目地铁、公交、户外LED显示屏广告宣传;优生惠民工程项目培训;优生惠民工程科学育儿指导项目;国家孕优项目数据系统分析和调查;优生惠民工程检查督导等。

  2.计划生育服务1,199万元,主要用于避孕药具经费、免费避孕药具配送、避孕药具发放公益宣传、调查;计划生育药品材料采购;计划生育医疗手术消毒、污水处理;医疗器械购置、维修;全市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业务培训、生殖健康基地业务、计划生育医疗业务等。

  3.卫生计生信息与宣传149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电视栏目制作、生殖健康动画制作、计划生育宣传培训、计生网站新媒体宣传等。

  4.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154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5.信息化系统建设与运行58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网络系统维修(护)、信息网络设备购置。

  十六、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

  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预算8,519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59万元、公用支出1,1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万元、项目支出7,122万元。

  (一)人员支出259万元,主要是按年初实有在编人员预计的工资福利社保等税前支出和政策性增资部分。

  (二)公用支出1,100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7,122万元,具体包括:

  1.计划生育服务156万元,主要用于培训模型、办公自动化等资产购置。

  2.其他医疗卫生服务6,966万元,主要用于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技能考核、培训基地建设、人事管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等相关考试,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研究等工作。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6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共计14,902万元,其中包括2016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9,957万元和2016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4,945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委本级和14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7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5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数96万元,比2015年减少16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2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291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37万元。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卫生监督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市血液中心、市急救中心、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市医学信息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市新建市属医院筹备办公室、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市计划生育协会、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共15家基层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6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15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2017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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