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医疗卫生、人口计生、食品和药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医疗卫生、计生、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拟订卫生、计划生育行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监督实施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食品风险评估体系。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服务网络;组织实施公共卫生监督管理;依法管理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协调组织无偿献血。组织实施对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出生缺陷等疾病的监测与预防控制。承担卫生应急和救护责任。完善中医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体系,推进中医事业健康发展;监督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
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系统共设14个处,下属单位28家,行政编制106人,行政事务编制88人,事业编制8,649人,雇员编制59人。
二、预算收支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2年总收入795,633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补助)收入117,254万元,事业收入670,271万元,其他收入1,1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6,38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420万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2年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系统总支出795,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7,577万元;项目支出88,057万元。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为:
1.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5,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1万元,项目支出3,735万元;
2.医疗卫生管理事务5,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1万元;项目支出2,463万元;
3.公立医院618,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3,183万元;项目支出45,159万元;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2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200万元;
5.公共卫生118,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318万元;项目支出24,537万元。
6.中医药1,22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227万元;
7.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31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10万元;
8.其他医疗卫生支出14,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98万元,项目支出8,426万元;
9.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1,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00万元;
10.住房改革支出18,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16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系统2012年总收支比上年(同口径)增长11.7%,对比2011年预算批复数712,520万元增加了83,114万元,主要原因:1.住房公积金政策实施,经费增加;2.住院医师规范培训项目启动,学员生活补助、社保费等费用增加;3.按国家要求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4.加大公共卫生项目投入;5.医疗服务量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四)项目支出具体安排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支出 2011年 2012年 比上年
(按部门具体支出项目划分) 预算 预算 增减%
1.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 3,717 3,735 0.5
2.医疗卫生管理事务 2,330 2,463 5.7
3.公立医院 46,765 45,159 -3.4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243 2,200 -1.9
5.公共卫生 22,554 24,537 8.8
6.中医药 400 1,227 206.8
7.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269 310 15.2
8.其他医疗卫生 8,261 8,426 2.0
项目支出总计 86,539 88,057 1.8
附注:
1.公共卫生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了健康行为干预、病毒肝炎研究、重点实验室项目,加大了对艾滋病防治、精神卫生防治、职业病监测等经费投入;
2.中医药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了中医特色专科补助项目,加大了对中医药事业的经费投入;
3.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增加的主要原因:加大了对食品卫生监督的经费投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