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财政委审核同意,我委第四季度事业类重点项目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如下:
一、对全市33家医疗机构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上半年申报的疾病应急救助欠费进行审核。经复核,共有8,488,313.89 元属于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范围。其中,调整支付2,310,754.72元,转移支付5,836,029.49 元,直接支付341,529.68元。
二、拨付葵涌“关爱中心”分流治疗经费183,963.41元,全部用于转移支付。
三、2016年度9个市属及社会办医疗机构团队的输出单位技术支持经费(“医疗卫生三名工程”人才及团队评审认定费)20,000,000.00元,全部用于调整支付。
四、异常反应病例补偿629,454.46元,全部用于调整支付。
五、物业管理费554,000.00元,全部用于调整支付。
六、新建医院筹备办公经费补助980,000.00元,全部用于调整支付。
(市卫生计生委 财务处余丽珍)
DOCRELTIME 2017-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