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卫生标准工作会议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1-06-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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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卫人会(2011)26号
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委直属有关单位、委机关有关处室:
为加强我市卫生标准制(修)订工作,提升工作效能,充分发挥卫生标准在推动卫生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我委定于近期召开卫生标准工作会议,交流工作经验,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卫生标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6月30日(周四)上午10:00
地点:委机关十楼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委领导:孙美华副主任
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委直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相关负责人1-2人。
三、会议议程
(一)市疾控中心做卫生标准制(修)订工作经验交流发言;
(二)委机关中医处做深圳经济特区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经验交流发言;
(三)委领导讲话。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参会单位于6月28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委政策法规处。
(二)请有关人员准时参会,并将手机调至震动状态。
单 位
姓 名
职 务
电 话
手 机
(联系人:许訸,电话(FAX):82108417,邮箱:xuhe79@126.com)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