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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深圳市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动员会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1-04-27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卫人会〔2011〕15号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卫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管理局,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   为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0〕172号)文件精神,深圳市将开展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定于4月29日上午9:30在卫人委十楼召开深圳市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动员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 会议时间:2011年4月29日上午9:30。   二、 会议地点: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十楼会议室。   三、 参加人员:   1、 市卫人委疾控处、妇社处、医管处负责人;   2、 各区卫生局分管领导及疾控科、妇社科(社康科)、医政科负责人;   3、 市区慢病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慢病科工作人员;   4、 市CDC、市妇保院、市健教中心分管领导及工作部门负责人;   5、 市属医院防保科、社康办、健教科负责人。   四、 请各区卫生局负责通知本区参会人员按时到会。   (联系人: 刘珉 联系电话:25601095 , 周海滨 联系电话:25531340)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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