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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08年深化医院管理年活动暨全国医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08-05-13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08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08年深化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医政工作,卫生部定于今年5月在北京召开2008年深化医院管理年活动暨全国医政工作会议,我市设电视电话会议分会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5月15日9:00-12:00,8:40前报到   二、会议地点:   鸿波大厦10楼(罗湖区洪湖一街)   三、参会人员:   市卫生局主要领导、市局各相关处室(办公室、人事处、规财处、医政处、中医处、应急办、基妇处、科教处、防疫处)处长或负责人;各区卫生局主管副局长、医政科长;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市属各医院主管副院长、医务科长;各区人民(中心)医院主管副院长、医务科长;部分社会办医院负责人;医学会负责人;护理学会负责人;市血液中心负责人。   请上述单位相关人员准时参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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