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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08年深圳市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的通知-深艾办函〔2008〕1号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08-03-05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有关单位:   为传达2008年全国和广东省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各单位间的沟通与协调,规范相关工作,探讨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以及部署今年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现定于2008年3月13日—14日召开2008年深圳市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08年3月13日—14日。13日上午8:30-9:30报到,9:30准时开会。   二、地点:盐田区大梅沙盐葵路128号大梅沙海景酒店,联系电话:25061688。   三、主要内容:   (一) 传达2008年全国和广东省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精神。   (二)2007年深圳市艾滋病防治监测工作总结。   (三)2007年深圳市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工作总结。   (四)2007年深圳市艾滋病治疗工作总结。   (五)2008年深圳市艾滋病防治工作方案。   (六)各区2007年艾滋病防治工作情况介绍。   (七)深圳市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和注意事项。   四、参加人员:   (一)市禁毒办、市公安局、市药监局及各区禁毒办、公安分局负责艾滋病工作领导各1名。   (二)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收容教育所、市戒毒所及各区戒毒所、深圳监狱、第一劳教所和第二劳教所等单位的主管业务处室领导和工作人员各1名。   (三)各区卫生局分管领导和防保科科长。   (四)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深圳北大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东湖医院、深圳流花医院、市慢病院、市公安局监管医院、宝安区慢病院、龙岗区人民医院、西丽医院、龙华人民医院明治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布吉人民医院坂田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莲塘医院、下沙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田厦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各1名。   (五)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街道预防保健所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人员各1名。   (六)龙华明治居委会、布吉龙岭居委会、莲塘畔山居委会、下沙居委会和田夏居委会负责人。   五、注意事项:   (一)参会者免收会务费,住宿费、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   (二)请各区卫生局负责通知辖区内有关单位。   (联系人:宋俊敏 联系电话及传真:25632404)   二○○八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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