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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贯彻全国、广东省中医药工作会议和全国中医医政工作会议精神工作会议的通知-深卫会〔2007〕17号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07-04-04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区卫生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   经研究,决定召开贯彻全国、广东省中医药工作会议和全国中医医政工作会议精神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07年4月6日(星期五)上午9:30。   二、地点:市卫生局十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1、各区卫生局分管中医的领导及分管中医工作的医政科长;   2、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管院长、医务科长、中药房主任;   3、市属医院分管院长、中医科主任、中药房主任;   4、7个示范中医科主任;   5、中医重点专科及13个特色专科(专病)负责人;   6、23个“放心中药房”主任;   7、宝安区公明医院院长,福田区梅山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负责人;   四、主要内容:   传达2007年全国和广东省中医药工作会议及全国中医医政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今年中医工作安排。   市直属单位由中医处通知,各区卫生局负责通知辖区内有关单位参加会议。   二○○七年四月四日   贯彻全国、广东省中医药工作会议和全国中医医政工作会议精神工作会议议程   一、时间:2007年4月6日(周五)上午9:30时。   二、地点:市卫生局十楼会议室。   三、主持人:廖利平   四、主要内容:   1、张慧敏副处长传达2007年全国中医医政工作会议精神。   2、廖利平处长传达2007年全国和广东省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   3、许四虎副局长讲话,部署今年中医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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