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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25日

国家卫健委:“新冠肺炎”更名,1月8日起实施“乙类乙管”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22-12-27 09:57 【字体: 视力保护色:

  12月26日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

2022年第7号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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