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办医用耗材(试剂)采购供应,拟采用公开遴选方式选择医用耗材(试剂)产品,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厂家和供应商积极参与,提交资料报名。
一、基本要求:
各项耗材若为深圳市医用阳光采购交易平台目录内产品,所投产品须有市阳光平台交易产品代码,且参与报名遴选的供应商须为平台目录内的中标供应商。若有遴选调研项目已纳入国家或省市集中采购、价格优势专区目录内,则在集中采购、价格优势专区目录的中选产品中进行遴选调研。
若非医疗器械各项耗材须为满足相关业务的产品。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具备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各级授权书、产品检测报告等。在近三年未因违规经营而受到处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项目采购活动。
3.报名时须提交加盖公章的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提供阳光平台配送资质的系统操作界面截屏等证明文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同时,提供产品目录(应包括名称、规格、材质、生产企业、所在交易平台等项目)。
注意:所投产品需与遴选目录产品名称、规格、品牌保持一致,所投标产品需与我办现用产品保持通用性和一致性;专机专用试剂需提供证明材料,若为进口产品,须提供代理证明或授权证书。
三、采购需求与资料提交:
1.采购需求:
2.资料提交详见附件:《耗材供应商报名资料目录表》,资料清单均加盖公章,需将材料电子版项目的报名文件整合成1个PDF文件(产品目录再单独一份WPS表格形式)发送至szsbjb-cg@wjw.sz.gov.cn。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挂网起5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报名资料电子版于报名时间内发送至szsbjb-cg@wjw.sz.gov.cn,同时提交纸质版一份并加盖公章至现场(递交的文件须按附件要求的格式和顺序排列,否则视为不合格,视作无效报名)。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北路1019号大院A座516设备科,8:00-12:00,14:00-17:00
3.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0755-25838641
温馨提醒:
1.请按要求充分准备及核实相关资料,按顺序装订好相关资料;如资料不全、不清晰或审核不合格者,视为无效报名。
2.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遴选资格。
深圳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