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国家和深圳市有关招标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实施采购,邀请供应商“深圳坐标软件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的谈判活动。
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健康促进与教育管理系统项目的潜在谈判人应到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2019号住院部十楼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7月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报价)。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CZX2025060301
2.项目名称:深圳市健康促进与教育管理系统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壹万贰仟贰佰陆拾元整(¥112,26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壹万贰仟贰佰陆拾元整(¥112,260.00)
5.采购需求:深圳市健康促进与教育管理系统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6.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服务属性:非长期服务项目。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登记的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于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并正在红色警示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有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不存在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存在不同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近三个月(202503-202505)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10)投标人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受采购人邀请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谈判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文件、相关资质证明之原件在需要时可提供备查)
四、获取谈判文件、报名方式
1.时间: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7日17时(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为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获取方式指引:
(1)现场获取:供应商按以上时间和地点现场报名和获取谈判文件。
(2)线上获取:供应商通过邮件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报名时间以政务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邮箱:455755602@wjw.sz.gov.cn),逾期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提交(或报价)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7月1日14时00分~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7月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1)现场递交:只接受在截标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之内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邮寄递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2019号住院部十楼深圳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收件人:黄工,联系电话:0755-82175031-8303。为避免快递未按时送达,投标人邮寄响应文件的,应确保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8时00分之前送达指定地点,并及时与收件人联系确认是否收到响应文件(邮寄方式的递交时间为送达我中心由我中心代表签收的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3.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罗湖区布心路2019号住院部十楼深圳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发布媒介: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谈判文件需提供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2.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本项目评审采用最低价法。
3.询问、质疑、投诉。详见《第四章谈判须知之第九款》
4.询问函、质疑函现场提交、邮寄地址:罗湖区布心路2019号住院部十楼深圳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
5.深圳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有权对投标响应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投标无效(废标)、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6.本采购公告及本项目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门口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7.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深圳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2019号住院部十楼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55-82175031-8303
深圳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