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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持续提升计生和妇幼健康服务水平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8-04-09 15:5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2.深入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贯彻落实《深圳市计划生育若干规定》,推动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修订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加快推进生育登记、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信息交换比对,实现户籍管理、婚姻、教育、社会保障等信息互联共享、业务协同。积极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做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扎实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深入开展“新市民健康城市行活动”,促进社会融合。

23.持续增强家庭发展保障能力。巩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市创建成果,大力培育和发展幸福家庭活动品牌项目。加大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扶助力度,实现联系人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个全覆盖”。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保持打击“两非”违法行为高压态势,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上升趋势。实施健康老龄化工程,巩固提升医养结合试点成果,实现80%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协作联动、资源共享,探索智慧健康养老等新模式。

24.巩固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实施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启动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继续推进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和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项目建设,深入实施妇幼安康工程,打造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链条。完善出生缺陷防控体系,推进各区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标准化建设,做实做优出生缺陷综合防控6项惠民项目,最大限度降低出生缺陷发生。实施财政补助子宫颈癌及乳腺癌防治、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听力筛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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