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性肝炎是由多种肝炎病毒引起的,以肝脏损害为主的传染病。虽然不同病毒性肝炎有基本的肝脏病变和相似临床表现,但在病原学、流行病学、临床特征等方面不同,预防和控制措施也有很大差别。
I. 甲型病毒性肝炎:
简称甲肝。是由甲型肝炎病毒(HAV)引起的,以肝脏病变为主的传染病。
传染源:急性期患者或隐性感染者是甲型肝炎的主要传染源。
传播途径:主要由以粪-口途径传播。水和食物的传播,特别是水生贝类如毛蚶等是甲型肝炎暴发流行的主要传播方式;日常生活接触多为散在发病。
潜伏期:平均28-30天。
传染期:潜伏期后半段传染性最高,持续至黄疸后几天(或无黄疸病人转氨酶活性达高峰时)。大多数病例在黄疸出现1周后就无传染性,无慢性排毒。
隔离期:隔离期应由首次出现黄疸病征起记一周或按遵医嘱。在此期间,病人应配合隔离治疗。
易感人群:人群普遍易感。
临床表现:主要表现为全身乏力、畏寒、发热、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呕吐、腹胀、肝区痛、腹泻、尿色加深、大便颜色变浅,巩膜、皮肤出现黄疸。
预防措施:
1. 病人应严格注意个人卫生,做好排泄物及生活用品的严格消毒。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应接受医学观察4-6周;
2. 加强饮食、水源及粪便的管理;
3. 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共用餐具实行严格消毒,生食与熟食切菜板、刀具和贮藏容器均严格分开,防止污染。生吃蔬菜瓜果要洗烫,不吃腐败不洁的食物,不吃未经充分加热处理的水产品和食物。食具应煮沸或蒸汽消毒;
4. 接种疫苗,保护易感者。易感甲肝的高危人群可咨询和接种甲肝疫苗。
II. 乙型病毒性肝炎:
简称乙肝。是由乙型肝炎病毒(HBV)引起的,以肝脏病变为主的传染病。
传染源:急、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和病毒携带者。
传播途径:主要通过母婴传播、血液传播和体液传播(如日常生活密切接触及性接触)。
易感人群:抗HBs阴性者均为易感人群。
高危人群:高危人群包括HBsAg阳性的孕妇所生婴儿、静脉药瘾者、接触血液的医务工作者等。
潜伏期:平均60-90天。
传染期:所有HBsAg阳性者均有潜在传染性。
隔离期:对于急性乙型肝炎患者应隔离至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转阴。HBsAg、HBeAg、抗-HBc等阳性者不得献血和从事饮食行业及托幼工作。
临床表现:该病常隐匿性起病,伴厌食、腹部不适、恶心和呕吐,有时伴关节痛和皮疹,常进展为黄疸,但无或仅轻度发热。
预防措施:
1. 现症感染者不能从事食品加工、饮食服务、托幼保育等工作;
2. 对献血员进行严格筛选,不合格者不得献血;
3. 提倡使用一次性注射用品;
4. 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接触患者后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5. 理发、美容、洗浴等用具应按规定进行消毒处理;
6. 乙肝疫苗接种是预防乙肝最有效的措施。
III. 丙型病毒性肝炎:
简称丙肝。是由丙型肝炎病毒(HCV)引起的,以肝脏病变为主的传染病。
传染源:急、慢性患者和无症状病毒携带者。
传播途径:多种途径
1. 输血及血制品。
2. 注射、针刺、器官移植、骨髓移植、血液透析。
3. 母婴传播:包括宫内感染、围生期传播和分娩后传播。
4. 性传播。
5. 生活密切接触传播。
易感人群:人群普遍易感。
高危人群:
1. 既往有过不洁注射(包括数年前偶尔注射)或共用针灸针者;
2. 静脉吸毒者;
3. 不洁纹身、扎耳洞、接受不洁拔牙和有创伤治疗者;
4. 不洁性生活者。
潜伏期:2周至6个月之间。
传染期:从出现首发症状前1周或数周即有传染性,但大多数病人的持续时间不确定。
隔离期:对于急性期患者应隔离至病毒消失;从事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及托幼保育人员病愈后,需检查丙肝病毒核糖核酸(HCV RNA),如HCV RNA阴性才可恢复工作。
临床表现:
可出现腹部不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全身乏力、尿黄眼黄等表现。有时伴关节疼痛。
预防措施:
1. 对慢性丙肝及无症状、HCV携带者应禁止献血及从事饮食幼托等工作;
2. 使用一次性注射用品;
3. 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接触患者后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4. 理发、美容、洗浴等用具应按规定进行消毒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