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续优化医疗资源供给。衔接国家、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和全市规划纲要,落实国家“强基稳二控三”总体要求,出台深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等专项规划,科学设置健康目标和指标,细化实化改革发展稳定举措,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从“打基础”全面转向“建高地”。推进市级医疗中心、基层医疗集团按照对应建设规范落实功能定位,发展“市带区、区社一体”的城市医联体,促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提质扩面,建立符合深圳特点的分级诊疗体系。完成医疗卫生领域固定投资任务,建成阜外医院深圳医院二期、市儿童医院科教综合楼、南山区人民医院改扩建等10个项目;投用港大深圳医院二期、中国医科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改扩建二期、市第三儿童医院等8个项目。推动深圳医学科学院及深圳湾实验室永久场地一体化项目地块一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地块二完成外立面施工,加快推进地块三、四土地整备。
(二)持续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大力推进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4+1”改革任务(编制、服务价格、薪酬制度、综合监管及财政补助)。落实政府卫生健康投入政策实施方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效能,配合修订医疗服务补助、新建医院运营补助等若干政策,拓宽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社会捐赠等多元化筹资渠道。组织实施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办法,完善总量内人员招聘、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考核评价等配套方案,出台公立医院企业年金缴交工作指引。协调医保部门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科学确定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年度可分配资金总额,适时启动医疗服务项目专项调价。修订市属医院绩效管理目标,指导各区完善区属医院绩效评价方案,评价结果与财政投入、薪酬总量、院长年薪等挂钩。探索总会计师派驻制,加强医院经济运行数据动态监测预警,持续跟踪分析运行风险。
(三)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和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完成社区健康服务条例立法,健全居民健康管理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15分钟社康圈”,推进新一轮社康机构提档升级行动,动态调整社康机构网点规模和服务时间,更新社康机构基本设备配置建议清单,因地制宜推出眼科、口腔、戒烟、体重管理、运动医学、心理健康、睡眠障碍等特色医疗健康服务,30家以上社康机构实现“一社康一特色一品牌”,社康诊疗量占比保持39%以上。推广家庭医生签约个性化服务包,全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提升1—3个百分点。扩大康复护理服务资源供给,加大康复护理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完成首批专科护士培训和考核工作,稳妥推进专科护士处方权落地。推动各区至少设置1家护理院或康复医院。健全老年期痴呆全病程服务协作网,探索推广应用老年整合照护智能服务平台,接受健康管理的老年人群认知功能初筛率、干预指导率均达40%以上。完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医院、社康机构和家庭相衔接的安宁疗护工作机制和转诊流程,配合医保部门探索完善相关付费制度,宣传推广生前预嘱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