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应当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寸免冠近照一张,填写《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申请(变更)表》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申请。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的,需按要求上传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未办理或者遗失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结合婚育以及收养情况核实,无法核实的由申请人签订承诺书。
达到规定年龄后迁入本市的,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居委会)核实申请人在原户籍地领取计划生育奖励金的情况,无法核实的由申请人签订承诺书。
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居委会)可以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是否在本市原单位领取了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金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