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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24-01-23 10:3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而药品是用于治疗、诊断和预防疾病的,两者有明显的区别。

  卫生行政部门对审查合格的保健食品发给《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食品准许使用保健食品标志。正规的保健食品会在产品的外包装盒上标出蓝色的、形如“蓝帽子”的保健食品标志,下方会标注出该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标识方式为“国食健字G+四位年份代码+四位顺序号”或者“国食健字J+四位年份代码+四位顺序号”,“国”代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G”代表国产产品,“J”代表进口产品。

  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首先要认清保健食品标志,仔细阅读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并通过正规销售渠道购买保健食品。其次特别要注意的是,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品。比如一些具有辅助降压、降血脂、降血糖功能的保健食品,只具有辅助降低疾病风险的保健作用,对于病人来说,绝不能以保健食品代替药品使用,以免延误病情。

  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中包含了产品的原辅料、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注意事项、保质期、产品注册和生产等相关信息。消费者购买前要仔细阅读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根据产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结合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选择保健食品,尤其是老年体弱者、慢性病患者、儿童及青少年、孕妇等特定人群,在选择保健食品时要谨慎,必要时咨询医师或药师。任何保健食品都有一定的适宜人群,有的还标注不适宜人群,消费者在选择时必须加以注意。

作者:福田健康教育所 孙文文

审稿专家:深圳市健康科普专家 赖兴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编辑:深圳市健康科普“两库一机制”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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