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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卫计发〔2015〕73号
市医管理中心,各区(新区)卫生计生、财政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深入推进深圳“医疗卫生三名工程”,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医疗卫生三名工程”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府〔2014〕99号),市卫生计生委会同市财政委联合制定了《深圳市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卫生计生委 市财政委员会
2015年10月29日
深圳市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