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背景和必要性

自2003年以来,在市委和市政府关怀和领导下,我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就开始组织开展中医特色专科(专病)(以下简称专科)建设。10多年来,在市、区财政等部门专科建设经费支持下,及专科所在医院、学科带头人和医护技术团队的共同努力下,各专科内涵建设已取得长足发展,并在临床医疗服务、科研教学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培养了一批优秀中医专科骨干,为深圳市民提供了优良、可持续的中医专科诊疗服务,为健康深圳贡献了力量。

近期,随着国家进一步重视和发展中医药事业,我市中医专科发展迎来了新的春天。但也面临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如原来参与创建专科的一批学科带头人已陆续退休或调离,学科带头人如何有序更替;有的专科由于所在单位建设积极性不高,长期没有落实管理责任、甚至出现规模和质量下降等情况。同时有些快速成长学科却因为没有确认而得不到应有的支持。因此,有必要对全市中医重点学科进行重新评价和筛选;同时进一步界定和落实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建设单位的管理责任,尤其是学科带头人的管理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科进退机制、明确学科队伍建设目标任务,确保中医重点学科医疗服务水平持续发展,引导、培育市级中医临床重点学科发展成为国家、省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或省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学科)。

因此,2019年我委组织制定了《深圳市中医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评审管理工作方案(2019-2023年)》,并完成了我市新一轮市级中医重点学科项目评审管理工作,印发《市卫生健康委关于确认深圳市中医重点学科建设项目(2019-2023年)单位的通知》(深卫健中医〔2019〕22号)确定80个深圳市中医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同时,为加强中医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我们在2018年以前积累的中医特色专科管理经验基础上,起草了《深圳市中医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用于指导规范开展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有关工作。

制定的过程

在推进《办法》的制定进程中,认真学习研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以及其他省市的重点专科管理办法及相关内容;召开三次专家论证会和讨论会,听取和吸纳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律专家意见;广泛征求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全市中医医疗机构、部分综合医院中医科及中医管理人员的意见及社会公众意见,全面梳理、讨论、研究收集到的反馈意见和建议,修订完善形成本《办法》。同时,完成了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查。2021年6月通过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

建设思路

中医重点学科建设对象为我市医疗机构规范设置的中医临床科室(含中西医结合),并具备支撑市级中医重点学科发展所需的配套条件,对学科建设有具体规划、目标和管理制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申报的学科名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市级中医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和工作安排,每五年开展一期市级中医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和评审等工作,每期评审确定80个市级中医重点学科。

(一)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为我市依法设立的三级医院,依托科室应当独立规范设置3年以上且运行良好;学科具有较强的解决疑难危重症能力或者临床研究能力、技术应用转化能力,或者能为其他学科提供支撑服务。中医学术思想、临床诊疗技术、服务能力水平、中药制剂、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达到本市同类领先水平。

(二)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单位为我市依法设立二级以上医院,依托科室独立规范设置3年以上且运行良好。学科中医学术观点、临床诊疗技术、中药制剂等达到本市同类专业先进水平,(二)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单位为我市依法设立二级以上医院,依托科室独立规范设置3年以上且运行良好。学科中医学术观点、临床诊疗技术、中药制剂等达到本市同类专业先进水平,对3个及以上病种的临床诊断、治疗技术有独特见解和方法;或在本专科某一病种的中医学术思想有一定见解、有独特治疗技术或方药,形成辨证论治与专病专方专药的有机结合。

主要内容

相关政策法规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医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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