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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关于印发《深圳市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深卫计规〔2014〕2号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4-02-19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加大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打击力度,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促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我们制定了《深圳市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深圳市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举报奖励办法.doc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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