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进入关怀版

首页 > 专题专栏 > 深圳卫生计生在行动2016 > 学经验

中山四年无“医闹”如何炼成?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6-08-12 15:0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春节期间,两名院长被数十名‘医闹’参与者包围在办公楼内,仅能用两根棒球棒保护自己;从其他城市赶来的职业‘医闹’一声令下就开始放声大哭,‘下班’了就笑容满面去领盒饭、分工钱……”曾在2012年第一季度就发生5起较大“医闹”事件的中山市在当年被省委确定为首批“按法治框架化解基层矛盾试点市”,该市随后做出了将医闹纠纷纳入法律轨道解决,开展全民创建“无医闹”城市的决策部署。

  昨日南都记者获悉,2012年4月至今,中山市实现了4年无“医闹”。四年“无医闹”如何炼成?据该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谭培安认为,中山经验关键是推动法治的落实,通过依法办事、专业调解以及维权平台的建立,在法治框架内化解医疗纠纷。

  缘起:

  一个季度发生5起较大“医闹”事件

  “2012年农历大年初六的时候,我和我们老院长被数十人围困在医院办公楼内,当时老院长从办公室找来两根棒球棒,很无奈地对我说‘没关系,他们闯进来,我们还有这个可以用来保护一下自己’”,中山市人民医院院长袁勇在谈及4年前自己遭遇的一起“医闹”事件时感慨万千。这一情况并非偶发,在这之前,一位76岁的老人因腹腔肿瘤去世,其家人组织大量人员到该院“闹事”,“尸体放在急诊室外,并在急诊处拉起横幅,严重影响了前来接受救治甚至抢救的其他患者。”据袁勇介绍,当时公安人员赶到现场,由于参与“医闹”的人员不主动伤人,只是采用“软暴力”妨碍医院的工作,公安民警只能维持秩序,无法主动处置。

  还有一种情况则是针对医生个人的,“你走到哪儿他人跟到哪儿,天天发信息给你,说知道你住哪儿,你小孩在哪儿读书,还威胁说要伤人”。更可怕的则是职业医闹,他们分工明确,有负责哭的,有负责盯人的。“他们甚至训练过,一声令下就哭,一叫停就停,在医院内哭得再厉害,一到医院外就有说有笑去分钱;他们知道院长来了该怎么做,主任来了该怎么处理”。据袁勇介绍,“我还遭遇过自称澳门大佬的人士,直截了当地表示,我们不拿点钱回去是不可能的。”中山市卫计局副局长杨汉东介绍,由于自己主管医疗纠纷投诉,“以前最怕晚上半夜响电话,遭遇最多的就是尸体放在医院大堂里,不允许任何人搬动”。

  据中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谭培安介绍,那几年,中山市“医闹”事件呈多发态势,仅2012年第一季度就发生5起较大的“医闹”事件,且呈现出职业医闹插手操纵的特点,严重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

  定性:

  医闹“闹”的是群众平安就医的权利

  究竟为何会产生“医闹”?谭培安认为,长期以来,看病难、看病贵引起了社会的普遍不满,社会上甚至还存在一些对于“医闹”的同情情绪。但事实上,“医闹”闹的是我们每一个人。医疗纠纷处理起来有一定的专业性,不能靠普通的政府部门来调处。患者往往第一时间难以从社会得到帮助,“会觉得自己的利益被侵犯了”。所以应建立方便、权威、专业的平台来处置。谭培安认为,以前公安机关现场没有进行处置,往往只是进行取证及维持秩序,“甚至连医闹人员都知道,只要把握住度,公安人员就不会进行处理,他们就钻了这个法律的空子”。此外,社会长期存在的“大闹不如小闹,闹了就能获利”的错误想法及职业医闹的存在也加剧了“医闹”的产生,“甚至有医闹能够获得赔偿金六成的分成”。

  2012年4月,面对“医闹”事件呈多发态势,中山市迅速给“医闹”定了性,即“‘医闹’闹的不是某一家医院某一个医生,而是闹的人民群众,闹的是群众平安就医的环境与权利,其不同于一般的群众之间的纠纷,而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谭培安介绍道。此外,一位三甲医院的一线医生认为,从医生的角度看,“每位医生都有自我保护意识。比方说,当一个手术只有六成把握时,如果医患之间存在信任,他就有信心去做好手术,但如果患者家属对医院甚至医生个人存在不满甚至威胁,医生就不敢去承担。所以说‘医闹’最终受害的还是患者本身”。

  中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晓峰在接受南方报业联合采访团的专访时曾经谈道,以前出了“医闹”,有些人认为事是医院“惹”的,应该由医院自己去摆平,但很多大规模“医闹”一闹就是几天甚至几个月,动辄堵大门、冲击办公室,单凭医院一己之力怎么能解决?有的地方还要医生学防身术、太极拳、戴头盔,这实质上是纵容了“医闹”。对于医患纠纷,在医疗主管部门乃至权威机构的指导下,由相关医院与患者认真协商,厘清原委,可以依法理性解决。但“医闹”,尤其是有职业背景的“医闹”危害巨大。通过对“闹了谁”的探讨,我们认为,“医闹”说到底是闹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就医权利,打击“医闹”不但是一家医院的事,也是当地党委、政府的责任。整治医闹,党委、政府责无旁贷。所以,我们把坚决打击“医闹”作为创建“平安医院”的工作突破口。

  措施:

  在法治框架内化解医疗纠纷

  “防‘医闹’必须推动法治的落实”,谭培安认为,公安机关转变理念、依法履职是解决“医闹”问题的关键。“2012年的时候,中山市尚无立法权,我们发现现有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事实上已有了足够的依据来支持并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履职解决‘医闹’,但受各种影响,以往中山公安机关在处置‘医闹’时有顾虑。创建无‘医闹’城市以来,中山公安机关从慎用警力转变为主动出警,从事后取证处理转变为事前防闹于未然,从事件突发性处置转变为常态化管理”。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立即提前介入,引导医患双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一旦产生“医闹”苗头,第一时间组织三倍于患方人员以上的警力到现场处置,并告知患方解决纠纷的正规途径及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医患双方到指定地点商谈,对实施“医闹”行为强制带离现场;一旦有职业“医闹”介入,则立刻进行取证,先发制人,使医疗纠纷闹不起来。

  中山市依法治市办副主任杨戈认为,患者和家属的过高期望和医疗技术对人类疾病的局限性之间永远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任何国家和任何城市医疗纠纷在所难免。事实上,如何解决医疗纠纷,国家的法律在程序上和实体上都有非常详细的规定,“由于法律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严谨性,按照法律途径来解决,相对才能最大限度地公平公正处理纠纷,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保障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和整个社会的秩序”。对于“医闹”人员所实施的暴力威胁、人身恐吓、金钱敲诈、损毁财物、故意伤害、聚众搅乱公共场所秩序等违法行为,我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都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对此,谭培安认为,“关键在落实”。

  此外,杨戈还表示,过去有些不法人员怀着错误的“法不责众”观念,认为只要聚合一帮人、假冒成所谓热心群众,将事情闹大,执法机关就不敢出面,就能乘机谋取利益。而“中山的窍门就在于‘敢于担当和善于用法’,正是中山敢于对假冒群众的‘医闹’人员,用法律手段惩治违法犯罪行为,才让每一宗属于民事医疗合同纠纷的案件回归到正常的法律处理轨道”。

  另一方面,杨戈还认为,中山善用了法律上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据介绍,中山在市一级和各镇区都设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独立于医患双方,主要由40名专业人员组成的法律顾问专家库以及500多名包括省内专家在内的医学顾问专家库组成,提高了医疗纠纷调解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中山还成立了法院与医调委工作对接“诉调对接工作站”,对调解合同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司法确认,保障了调解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这种多元化的机制优势在于高效、便捷、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可以使当事人得到更多的尊重,可以更好地维系礼让和诚信,这种传承道德价值和协调法律与公序良俗的特殊作用,是法院判决所不能替代的”。

  释疑

  三倍警力是否涉“滥用”?

  因医患纠纷出警5年降93%

  长期以来,外界一直都有对于中山“一旦产生‘医闹’苗头,第一时间组织三倍于患方人员以上的警力到现场处置”的做法存在疑虑,是否涉“滥用警力”?对此,中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谭培安用数据说话,澄清了这一质疑,他表示,在创建“无医闹”城市之后,中山全市因医患纠纷出动警力和医院刑事治安案件逐年大幅下降,2015年,全市因医患纠纷出动警力315人次,比2011年4714人次下降了93%,2016年上半年123人次比2015年同期168人次再下降了26%;2015年全市医院刑事治安案件98宗,比2012年421宗下降了77%,2016年上半年36宗又比2015年同期51宗下降了29%。“其实以前一起严重‘医闹’,警方出动100多名警力,办案时间甚至要20多个工作日。由乱到治要有一个过程,最开始可能占用警力较多,但医闹慢慢少了,警力使用自然也变少。事实也证明这一点,现在警察出警次数越来越少了”。

  案例

  患儿家属三次威胁医生最终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2014年6月10日,患儿曾某家属因对中山市博爱医院一医生的医疗效果不满,连续3次威胁这名医生的人身安全。警方获知此事后,要求院方尽最大能力治疗,使患儿早日康复出院,同时积极引导患儿家属通过鉴定和其他的司法途径去解决问题,并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提供司法援助,患儿家属最终接受了民警的建议。

  2014年6月8日,死者胡某坚30多名亲属聚集在市人民医院一楼大堂,由于不满意院方解释,情绪激动,欲冲入ICU病房。公安民警到场后,适时对家属开展法制宣传,引导他们学习《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明确告知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和法律责任,并向家属找来一名具备医生资质的律师。此后,律师耐心解答家属提出的疑问,家属对此表示认可和满意,情绪慢慢冷静了下来,同意通过鉴定程序判定死者的死因和明确医疗责任。至此,这起医疗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统筹:南都记者 严铧

  采写:南都记者 肖伟

附件下载

分享到:
--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