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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规范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以及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应诉、应议的各项工作。一是积极依法应诉。2018年,我委应诉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5宗、二审行政诉讼案件6宗、再审行政诉讼案件1宗、民事诉讼案件1宗、行政复议案件14宗。所有接到法院传票的案件,均出庭应诉,严格按照新《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我委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均出庭应诉。二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1宗,不予受理1宗,已按时审结18宗,正在审理3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