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科学民主决策要求,保障重大行政决策质量,深圳市卫生健康委拟于2020年7月9日(星期四)下午3:00—5:00,通过微信平台举行《深圳市家庭病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议题
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管理办法》中公众较为关心的问题进行听证。听证的主要议题包括:
(一)是否赞同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医疗机构及责任医师需满足的条件?
(二)是否赞同家庭病床服务的服务内容?
(三)是否赞同家庭病床服务的服务流程,包括建床前评估、建床及撤床的有关规定?
二、听证组织方式
本次听证会采用网上听证方式,通过“健康深圳”微信公众号平台举行。
三、听证代表名额
本次微信听证会的代表不超过20名,具体如下:
(一)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代表2名(每个机构限1名人员参加,需上传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授权委托书);
(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代表7名(每个机构限1名人员参加,需上传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授权委托书);
(三)社会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代表3名(每个机构限1名人员参加,需上传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授权委托书);
(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代表2名(每个机构限1名人员参加,需上传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授权委托书);
(五)市民代表6名。
参加微信听证会的代表以公布的名单为准。
四、报名方式
(一)有意向参加听证会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请关注“健康深圳”微信公众号,并于2020年6月15日9:00—6月18日24:00期间通过公众号底部菜单“微信听证”报名参与听证。
(二)进入报名页面后请机构组织代表选择报名类型为“机构组织代表”,并上传机构证照和授权委托书;市民个人代表请填写相关报名信息。
(三)由于每个微信账号仅有一次提交报名信息的机会,请对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听证会公开举行,市民届时可通过关注“健康深圳”微信公众号参与旁听并在留言区留言。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部、中医馆、诊所、医务室、卫生所等。
(三)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深圳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市卫生健康委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