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重大行政决策 >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及听证事项目录 > 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
根据《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工作推进情况,经委党组会审议同意,现调整我委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听证事项目录如下:
(一)制订《深圳市卫生健康数据管理办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听证事项)。
(二)制订《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设置标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制订《深圳市流行病学调查员管理办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