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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职防院关于举办工作场所化学毒物与粉尘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暨国家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会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 发布日期:2022-09-22 17:3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根据2022年政府专项工作和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我院定于2022年9月26-28日在深圳大梅沙海景酒店举办工作场所化学毒物与粉尘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培训班,届时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授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2年9月26-28日,9月26日上午11:00开始报到,下午14:00培训正式开始。

  二、会议地点

  线下:深圳大梅沙海景酒店3号楼6楼1号会议室(联系电话:0755-25061688),深圳市盐田区盐梅路98号。

  线上:腾讯会议(会议号:759-4740-0064)。

  三、会议内容

  (一)半定量风险评估模型及应用示例;

  (二)定性风险评估模型及应用示例;

  (三)定量风险评估模型及应用示例;

  (四)风险评估在突发中毒事件中的应用;

  (五)重点职业病危害行业风险评估案例分析;

  (六)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信息系统培训;

  (七)深圳市2022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进展报告。

  四、参会人员

  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派2人、各街道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派1人参加线下会议。线下参会人员原则上为国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项目的负责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线上培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不收培训费,学员就餐由会务统一安排,住宿费和差旅费用由派出单位负责;

  (二)本项目为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编号:2022-12-01-013,全程参加培训的学员可授予Ⅰ类学分6分,请务必携带学分卡;

  (三)为保障广大学员和授课老师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会议安全顺利举行,所有参会人员需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请所有学员知悉、理解、配合、支持培训班防疫的措施和要求(详见附件3);

  (四)本次培训形式采用线下和线上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参加培训人员请于2022年9月23日前扫描附件1的二维码报名,并注明参训方式。

  (五)会务联系人:张敏红,13691857524;王雪毓,15813879906

  附件:1.培训报名登记指引

  2.交通示意图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

  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

  2022年9月20日

  附件1

已编辑图片

  培训报名登记指引

  报名方式:请用手机打开微信,扫描上面二维码,填写报名表完成培训班报名。

  附件2

  【酒店地址】:深圳市盐田区盐梅路98号

  【酒店附近公交站】:海滨浴场(距离酒店200米)、东部华侨城站(距离酒店700米)

  【到达酒店路线温馨提醒】:

  一、机场—海景酒店:全程约65公里,机场乘坐出租车至酒店大概200元;

  乘坐地铁:机场地铁站坐11号线—福田站转2号线(8号线)—盐田港西A1出口,换乘M196路(原B961线)公共汽车—大梅沙海滨浴场站下车 ,步行200米!

  二、深圳火车站—海景酒店:全程约27公里,火车站乘坐出租车至酒店大概80元;

  乘坐地铁:罗湖地铁站坐1号线—大剧院转2号线(8号线)—盐田港西A1出口,换乘M196路(原B961线)公共汽车—大梅沙海滨浴场站下车 ,步行200米!

  三、深圳北站—海景酒店:全程约42公里深圳北站乘坐出租车至酒店大概100元;

  乘坐地铁:深圳北地铁站坐5号线—黄贝岭转2号线(8号线)—盐田港西A1出口,换乘M196路(原B961线)公共汽车—大梅沙海滨浴场站下车 ,步行200米!

  四、深圳东站—海景酒店:全程约27公里深圳东站站乘坐出租车至酒店大概70元;

  乘坐地铁:布吉站坐5号线—黄贝岭转2号线(8号线)—盐田港西A1出口,换乘M196路(原B961线)公共汽车—大梅沙海滨浴场站下车 ,步行200米!

  导航地址:深圳市盐田区盐梅路98号海景酒店

  附件3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

  为保障广大学员和授课老师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会议安全顺利举行,所有参会人员需要遵守国务院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和深圳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扫“粤〈穗〉康码”等健康码并确认健康状况

  参加人员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结果,扫“粤〈穗〉康码”和“行程码”等健康码查验确认为“绿码”健康状况,正常无发热等不适症状,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的满足现行国家和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学员可正常参加培训。参加疫情流调等防控相关工作,应满足相应的管控措施届满后才能参加。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员不得培训

  (一)“四类人员”(即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发热患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者;

  (二)“粤〈穗〉康码”或“行程码”显示为红码或参加培训前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三)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学员;

  (四)不遵守和落实现行国家、广东省及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政策要求的学员。

  三、学员培训前准备事项

  (一)确认健康码的状态。全部学员应在培训前确认“粤康码”和“行程码”等健康码的状态,务必保证为“绿码”。

  (二)培训前请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个人防疫物资(如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手套、消毒湿巾、免洗手消毒液等),戴口罩、保持适当的社交距离。提前做好自我测温及观察健康状况,如出现咳嗽、腹泻等不适时,应及时就医,并在健康码上申报健康状况。

  (三)学员应在培训前15分钟到达培训点,并在培训点门口测温、扫健康码等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有序进场。

  四、学员培训期间相关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 学员应自觉遵守考场相关政策、纪律规定。在进入培训点以及在培训期间,请配合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与他人保持适当的社交距离。

  2. 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完成检测流程后请从规定通道进入培训点。

  3. 如有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突发异常状况时,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培训”或“就诊”等相关应急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培训期间学员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五、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一)学员参加培训前应认真阅读培训通知相关规定和防疫要求,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培训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

  (二)学员不配合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培训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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