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共建: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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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和市职防院的医生大哥聊天
说到去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这件事儿
许多老板其实都不愿意
嘴里嘟囔着
“也没出事儿啊”
“我这安全的很,员工当家里人处。”
小编必须和大家说清楚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这件事儿
虽然不是每个企业都要做
但是只要企业涉及了职业病危害因素
就必须做
千万别拿“家人”的健康冒险哦
这种事儿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拿健康冒险?你愿意吗!
请各位开工厂、办企业的老板和管理人员注意哦
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需要先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不申报行不行?
答案是绝对不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说白了
就是我们打工的时候
能影响你健康的众多因素
比如,在砖厂搬砖时候地上的粉尘啊,电工大哥钻东西的声音啊等等,细分来说有459种!
大致分为六种:
粉尘、化学因素、物理因素、放射因素、生物因素、其他因素。
为了规避这些风险
所以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定期进行检测
保护好员工的职业健康
找有资质的机构
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应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并依据定期检测结果开展职业病危害的申报工作。
很严重的单位
每三年还要做一次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一旦查出来有风险
要急,但是不要慌
治理达到标准了
就重新开始
①用人单位在定期检测、现状评价过程中,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确保其符合职业卫生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②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③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要是不改
你就赌一把!
案例
2017年,某市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未定期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逾期未整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好处就是
①可以帮助企业全面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布与浓(强)度、种类及危害程度,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针对性的控制防护措施。
②为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提供素材,为职业健康体检提供依据;可有效预防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减少职业病风险及职业中毒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结一下
从长久来看,没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