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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公务车辆保险服务项目采购公告(采购编号:SZZFY2023-76)

信息来源: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 发布日期:2023-12-01 14:50:4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有关规定,我院将对以下采购项目进行院内公开采购。请潜在投标人在本院运营管理部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SZZFY2023-76。

  2.项目名称:院公务车辆保险服务。

  3.数量:1项。

  4.预算金额: 800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或上一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分支机构因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具备投标资格的,不因该分支机构的行为影响符合条件的总公司及其他分支机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必须具有保险监管部门核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5.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0.“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7日17时(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拟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将以下资料打包压缩发至邮箱zfyyg@wjw.sz.gov.cn,邮件主题为公司名称+院公务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邮件正文备注联系电话)

  (1)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3)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社保证明(提供近3个月)。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在收到报名资料后会将采购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2019号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住院部B161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2019号  

  联系方式:董工 

  联系电话0755-84356802

  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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