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媛娜(身份证号后六位121427):
本机关查明你在深圳报考2019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时提交的报名材料毕业证书(广东省潮州卫生学校颁发的粤高教中专证字4040858号)和学历证书鉴定证明(粤教证鉴[2016]JCC03号),经广东省教育厅核查为虚假材料。你存在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行为。违反了《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第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第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作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行政处理决定。
本机关与你在报考2019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时提供的电话号码多次电话联系无人接听。本机关邮寄告知书至你报考2019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时提供的医疗机构机构地址和身份证所在地地址均被拒收退回。现本机关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深卫医政行政处理告〔2019〕018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你对此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可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7日内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新城大厦东座1314室进行陈述和申辩。
联系电话:0755—88113869,联系人:赵洋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新城大厦东座1314室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