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自2021年3月3日至5月7日,深圳市审计局对深圳市本级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于涉及的未科学设置绩效目标指标问题,我委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委属单位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立行立改。对涉及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了修改,并完成了绩效自评工作。二是举一反三。以审计指出问题为指引,采取相关项目自查工作,对项目的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进行逐一梳理,确保无类似情况出现。三是严加管控。已加强对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审核管控,定期复核系统内项目目标设置的合理性。
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