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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 市市场监管局 市医保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9-08-05 16:27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卫健医政〔2019〕135号

各区(新区)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80号)及《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函〔2019〕495号)要求,我市为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9市“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市之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制定了《深圳市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卫生健康委

  市市场监管局

  市医保局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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