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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增3家!“港澳药械通”第二批指定医疗机构名单发布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23-02-24 17:0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月22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公布了粤港澳大湾区“港澳药械通”第二批指定医疗机构名单。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等14家医疗机构入选。至此,广东已有19家医疗机构可执行“港澳药械通”政策。

  至此,深圳共有4家医疗机构可执行“港澳药械通”政策,分别是: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区医院、深圳禾正医院和深圳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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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这一监管创新举措也被称为“港澳药械通”政策。

  在“港澳药械通”指定医疗机构,可使用临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药品,以及临床急需、港澳公立医院已采购使用、具有临床应用先进性的医疗器械。截至2023年2月12日,广东省药监局已批准内地临床急需进口药品23个(共46个批次),医疗器械13个(共15个批次),共惠及1789人次。

  “港澳药械通”第一批指定医疗机构5家,分别为: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广州现代医院、广州和睦家医院、珠海希玛林顺潮眼科医、中山陈星海医院。

  “港澳药械通”第二批指定医疗机构14家,分别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沙医院、广东祈福医院、广州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区医院、深圳禾正医院、深圳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珠海市人民医院(横琴院区)、佛山复星禅诚医院、东莞松山湖东华医院、东莞光明眼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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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客户端,综合粤卫信、粤药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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