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春节,烟,尤其是中华烟成了很多人衣锦还乡的“标配”,但这么沙雕的操作也只能发生在农村
如果你在深圳这么玩,分分钟把老乡“坑”得连年都过不好,因为深圳禁烟,而且出了名的严!一言不合就罚!罚!罚!
深圳自2014年开始实施控烟条例,2017年起又连续2年开展了控烟“车轮战”,各执法部门“席卷”全市的KTV、休闲会所、餐馆、写字楼、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对违法吸烟的人和禁烟不力的场所罚罚罚!
但一轮轮的“运动战”打下来,深圳市控烟办发现控烟条例有一些bug,往往让执法者拳头打不到肉。有时违法吸烟者就在你眼前,大摇大摆,你却无可奈何。
为了消灭这种“无力感”,相关部门开始推动控烟条例的修订。
近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在官网上贴出了《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
该《修订征求意见稿》主要修复了现行控烟条例中的5大bug,被媒体誉为“史上最严控烟令”。
去年10月10日,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在2018年施政报告中宣布,香港将禁止电子烟。
消息一出,业界哗然!
近年来,各地控烟愈演愈烈,不用燃烧的“电子烟”开始走俏,甚至被商家打上“戒烟神器”的旗号。专家对此表示质疑。
电子烟,简单来说就是个小型加湿器,将液体变为蒸汽状态;而“水箱”里盛放的东西,是尼古丁、水、香料、丙二醇、丙三醇(即甘油)。
但相关研究表明,电子烟同样有害人体健康。世界卫生组织已要求,禁止或者管制电子烟。
目前,全球已经有42个国家和地区禁止或限制在公共场所使用电子烟,包括中国的香港、澳门、杭州和南宁。
此次深圳修订控烟条例,也参考了先进地区的做法,拟对电子烟说“不”。《征求意见稿》将“吸烟”概念扩大为——使用电子烟或者持有点燃的其他烟草制品。
如今,深圳所有的室内公共场所,包括公交车内、地铁站内,都是禁止吸烟的。
但是一些人流密集的室外区域,成了“法外之地”,比如公交站台、地铁口,让很多二手烟受害者敢怒不敢言。
参考青岛、北京、香港等地做法,深圳的《修订征求意见稿》将室外公交站台、候车区等也列入了禁烟范围,具体包括——
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汽车、客运火车、地铁、轻轨、船舶、民用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
地铁出入口外侧5米范围内
2018年6月,深圳坪山区龙翔中学附近的“万众百货”违法向一名穿着校服的初一学生售烟,被执法人员抓个正着。
之后,该百货吃到了全国首张针对向未成年人售烟的罚单,罚款3万元,成了全国“焦点”。
2017年,深圳市控烟办曾随机调查了全市72所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发现93%的学校周边100米内都有烟草销售点。
有的店老板为了照顾没钱的学生,还“贴心”地可以按支卖,把家长恨得牙痒痒。
针对这些“黑心”商家,此次《修订征求意见稿》新增了一项规定:在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周边100米内不得销售烟草制品,否则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
《控烟条例》施行4年多以来,深圳已经处罚了8万多名违法吸烟者,但是对于控烟不力的经营场所,却只开出了23张罚单。
场所“罚不动”,一直是深圳控烟的一大难题。
其中一个原因,是现行的《控烟条例》规定,对控烟不力的场所管理者,要先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才处以罚款,而且一罚就是三万元,在实际操作中让执法者很为难。
这次的《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对场所的罚款被细分为三档:
第一次发现,责令限期改正,处三千元罚款
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五千元罚款
有阻碍执法等情形的,处三万元罚款
换句话说,如果网吧、KTV等经营场所“放纵”顾客吸烟,第一次发现,不用等你改正,执法者就有权直接“开罚”了。
2018年9月,深圳龙岗区某写字楼,执法人员在电梯间内“抓”到了一个人吸烟。
收到罚单时,这位“烟民”大声喊冤:“我刚才点烟的时候,你怎么不提醒我?”
根据现行《控烟条例》,在禁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将被处以罚款50至500元。
有人抓住这个“漏洞”,屡屡以“没有劝阻我”为理由逃避处罚,执法人员对此很头痛。
所以,《修订征求意见稿》修复了这个bug,不再把“不听经营者、管理者劝阻”作为违法处罚的必要条件——
只要在禁烟场所吸烟,执法人员即可处50元罚款并当场收缴
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
有阻碍执法等情形的,处500元罚款
对以上这些修订意见,你是拍手叫好,还是想吐槽呢?
2月25日前,有意见你都可以提!
4个渠道提意见
你可以将意见直接寄送、电邮或者传真到深圳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办公室,也可以直接登录“深圳人大网”发表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2月25日。
深圳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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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18035
办公电话:0755-8812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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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深圳市控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