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医疗合作是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的实践路径,更是推动港澳居民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便利港澳居民在深发展的关键举措。
近年来,深圳市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用足用好国家、省赋予的先行先试政策举措,以综合授权改革为牵引,行而不辍,不断深化深港医疗服务融合发展。
2019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专章部署“塑造健康湾区”,提出在医疗机构准入、中医药发展、医师执业、健康养老等方面,更加全面、系统、深入地推进粤港澳深度合作、协同发展。
201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强调“为港资澳资医疗机构发展提供便利,放宽境外医师到内地执业限制,先行先试国际前沿医疗技术”等。
2020年10月,《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在医药卫生改革领域提出“探索完善医疗服务跨境衔接机制”“放宽国际新药准入”两项首批授权事项。
促进医疗资源便捷流动
打造高水平深港合作平台。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是深圳首家“所有权与运营权分离”的公立医院。2012年7月1日投入运营,努力打造与港澳衔接、与国际接轨的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医疗中心。以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为范本的“深圳市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探索和成效”获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肯定,成为国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双试点医院”。
当前,深圳市已谋划布局一批更具竞争力的深港医疗合作平台,推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在前海合作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开设国际化诊疗中心,将其打造成医疗服务跨境衔接政策的落地载体。加快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医学院附属医院建设,总投资51.3亿元,规划床位3000张,计划2026年6月试运营。
探索与国际接轨的医学人才培养模式。一批深港医学教育项目落地。2021年8月,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医学院正式成立,首届31名临床医学本科新生入学,香港大学(深圳)医学院前期筹建正有序推进。借鉴国际先进教学理念、教学模式,联合香港医学专科学院、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成立“深港医学专科培训中心”,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获国内认可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体系,在临床肿瘤、综合妇产等4个专科开展试点。深圳市中医院与香港浸会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和澳门科技大学签订教学科研协议,开展中医人才联合培养。
推动“港澳药械通”落地见效。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成为“港澳药械通”首家指定试点医院。建立健全进口药械遴选、联合审批、跨境采购等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在采购通关方面,探索实行“一个品种、一批采购、院内存放、多人享用”的做法。构建临床急需进口药械全流程追溯、全链条监管体系,确保临床用药安全。
2021年4月,首例药品“抗D免疫球蛋白注射液”在临床使用,为内地“熊猫血”妈妈及其家庭带来了福音。截至目前,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获批使用14种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和9种临床急需进口医疗器械,惠及12省400余名患者。“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先行先试实践药物警戒”案例获国家药监局表彰。
提升医疗协同发展水平
优化港澳办医行医环境。持续优化港澳服务提供主体机构审批流程,简化港澳医师资格认定、短期行医许可程序,将机构设置审批时限从45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执业登记审批时限从30日压缩至12个工作日,将港澳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执业办理时限由20日压缩至15日。截至目前,全市共开设11家港资独资合资医疗机构,2021年新批准设置6家港资医疗机构,348名涉外医师获内地医师执业资格,1098人次以短期行医方式在深执业。
开展境外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打破深港医师资质壁垒,37名港籍医生获评正高职称,在人才认定、岗位聘用、科研立项等方面与内地医师享受同等政策待遇。试点大湾区内地公立医疗机构招聘港澳中医师,在现有20名香港中医师短期执业基础上,市中医院等4家深圳市医疗机构成为广东省首批试点。
推动深港医学科技融合发展。支持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拓展空间,设立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转化医学研究中心(福田),聚焦肿瘤、生殖健康、器官移植等重点疾病,开展临床疗效验证、创新新药开发及治疗、关键临床技术转化应用研究。深化科技创新领域对港澳开放共享,香港大学深圳医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研究院、香港浸会大学深圳研究院和香港科技大学深圳研究院4家机构获批人类遗传资源过境港澳试点。加快推动《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立法,对细胞和基因药物拓展性临床试验制度予以规定,全市现有2家机构和2个项目获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
加强深港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巩固完善深港新冠肺炎疫情“四个一”常态化会商机制,就疫情通报、核酸检测、健康码对接、应急医院建设等紧密合作。针对香港第五波疫情,提级调整粤港跨境货车司机接驳模式,全面实施“一级接驳、二级作业”,强化口岸“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核酸快检+核酸普检+全程护送”四道防线管理。
为解决疫情期间香港滞留内地患者复诊问题,2020年11月10日,香港特区政府正式与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合作推出“香港医管局在粤患者复诊特别支援计划”,为疫情期间滞留广东的合资格港籍患者提供补贴,即香港医管局复诊患者可在医院就诊。截至目前,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共接诊港籍在粤患者达3.3万人次。深圳市也累计为在深港澳同胞接种新冠疫苗16.26万剂次。
深化基本医疗服务跨境协作。2015年10月6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推出长者医疗券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试点计划,香港长者可于医院指定门诊使用医疗券,此举为居住在深圳及内地的香港长者带来便利的医疗服务,4.3万人次在粤长者享受深港跨境医疗福利。深圳市有13家医疗机构与国际商业保险公司签订就医协议,7家定点医院提供香港病人转诊服务,6家港澳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港籍在深居民在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享有“市民待遇”。
深化卫生健康规则衔接
完善综合改革政策保障。出台《关于加快推动医疗服务跨境衔接的若干措施》(深府办〔2021〕5号),深化与港澳在审批服务、转诊转介、医院评审、人才培养、职称评价等方面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破除医疗资源跨境流通政策壁垒。2022年6月28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草案)》,在国家综合改革试点授权框架内,变通国家关于港澳服务主体执业注册相关规定,率先允许港澳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经备案后多点执业,明确港澳服务提供者在特区设立医疗机构直接申请执业登记。
优化行业市场准入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支持深圳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在医疗领域部署实施放宽医药和医疗器械市场准入限制、试点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优化人类遗传资源审批准入服务、放宽医疗机构资质和业务准入限制等4条特别措施,下放港澳医疗机构注册审批权限,支持建立深圳电子处方中心,营造更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升健康产业要素配置能力,强化医疗资源集聚外溢功能。
率先实现医院评审标准国际化。注册成立并实体化运作第三方评审机构“深圳市卫健医院评审评价研究中心”,对标国际通行规则,融合国内评审实践,开展我国“三甲医院”评审标准国际转化。编制《医院质量国际认证标准(2021版)》,2022年2月获国际医疗质量协会(ISQua)认证。承接三级医院评审省级权限下放,在我市3家医院实施认证试点,逐步推广至粤港澳大湾区医疗机构,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医疗服务行业监管、质量安全、评审评价等高水平衔接。
在“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和“双改”示范效应进一步释放的重大机遇下,深港医疗卫生密切合作,“健康湾区”未来可期。
来源|深圳市委卫生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