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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深圳市卫生统计提要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20-06-12 14:47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基本情况

  2019年末全市拥有医疗卫生机构4513家(不含551家非独立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比上年增加707家。医院144家,增加5家;全市床位51470张,其中医院病床47366张;全市拥有卫生工作人员125354人,增加9.1%。

  全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诊疗10829.87万人次,比上年增加8.5%,其中医院8331.22万人次,妇幼保健院822.00万人次,专科疾病防治院102.83万人次,三者之和比上年增加6.2%;以及卫生院38.20万人次,门诊部480.21万人次,个体诊所430.75万人次,企事业内部医务室121.18万人次,独立社康503.48万人次。全年收治住院病人182.50万人次,比上年增加12.6%。

  从每千人口拥有量来看,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343.88万人计算,2019年末全市每千人口床位数3.83张,每千人口卫生工作人员9.33人,每千人口卫技人员7.67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生3.01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3.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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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 2002-2019年深圳市每千人口床位、卫生人员发展情况

  注:1、2002年以后数据中,医师指获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评定的,以下同;

  2、2006年前,人员数统计口径为在编人员;2006年及以后,统计口径为在岗人员;

  3、从2015年开始,床位数为可供应床位数,2015年之前为实有床位数,以下同。

  4、千人口按当年常住人口数计算。

  5、从2019年起,新增深汕特别合作区医疗卫生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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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2002-2019年深圳市每千人口床位、卫生人员发展情况

  二、机构、床位、人员情况

  1、卫生机构  2019年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4513家(不含551家非独立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比上年增加707家,主要是增加了一批社会办医疗机构。全市共有医院144家,妇幼保健院10家,专科疾病防治院8家,门诊部827家,私人诊所3040家,企事业内部医务室256家,其他医疗卫生机构22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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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床位  2019年全市床位51470张,比上年增加3919张,其中医院床位47366张,比上年增加3797张,妇幼保健院减少10张。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42171张,其中政府办医院38127张,妇幼保健院3612张,专科疾病防治院280张,卫生院152张;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9299张,其中社会办医院9239张,卫生院60张。按所有制关系分政府办国有全资医疗卫生机构床位42171张,企事业办国有全资机构913张,集体全资机构560张,私人机构7169张,其他机构657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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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  2019年深圳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构成

  3、卫生人员  2019年全市共有在岗卫生工作人员12535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03012人,占卫生工作人员总数的82.2%;其他技术人员6350人,占5.1%;管理人员5893人,占4.7%;工勤人员10099人,占8.1%。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40399人,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39.2%;注册护士44321人,占43.0%;药师(士)4219人,占4.1%;检验技师(士)3941人,占3.8%;影像技师(士)1259人,占1.2%;其他卫生技术人员8873人,占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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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3 2019年深圳市卫生工作人员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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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1 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人员数(按机构类别分)

  注:1、中医院包括综合性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专科医院。

  2、2019年开始,纳入深汕特别合作区卫生数据,新增村卫生室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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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2 2002-2019年深圳市床位发展情况

  注:从2015年开始,床位数为可供应床位数,2015年之前床位数为实有床位数,全文同。

  三、预防、妇幼保健工作情况

  1、疾病控制情况  2019年全市卫生防病工作成绩显著,全年没有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全年全市未发生甲类传染病,共发生乙类传染病51612例,发病率396.21/10万,较去年上升3.87个十万分点,其中死亡30例,死亡率为0.23/10万,较去年下降0.03个十万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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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1 2002-2019年深圳市居民传染病发病、死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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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  1980-2019年深圳市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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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  2019年深圳市传染病发病按月分布情况

  2、妇幼保健情况  2019年全市常住孕产妇死亡率为4.07/10万;围产儿、婴儿、新生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4.46‰、1.38‰、0.81‰和1.80‰。妇保方面,2019年全市有常住产妇194393人,产妇建卡率为99.69%, 5次及以上产前检查率96.63%,产后访视率为95.86%。全年妇女病实查840568人,查出各种妇女病患者185111人,占22.02%,发病顺位分别是阴道炎、宫颈炎、子宫肌瘤、尖锐湿疣、宫颈癌、乳腺癌。全年完成放置宫内节育器29484例,取出宫内节育器32590例,输精管结扎32例,输卵管结扎4874例。全年完成婚前检查63045人,检出有疾病患者11040人,占17.51%。儿保方面,全市有7岁以下儿童1274883人(常住人口),其中5岁以下儿童950426人,3岁以下儿童647492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89.57%。5岁以下儿童体格发育评价体重<中位数-2SD的13607人,占实查人数的1.56%。2019年,深圳市户籍人口总和生育率为1.34。注:根据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190819号《关于加强对深圳市人口数量管控的建议》,新增深圳市总和生育率统计监测指标。

  四、死因情况

  1、2019年全市常住居民死亡12680人,死亡率为9.44/万,0岁组死亡率较高,为24.78/万,1-39岁段较低且平稳,40岁组以后逐渐升高。

  2、前十位死因顺位是:①恶性肿瘤2.74/万;②心脏病1.93/万;③脑血管疾病1.18/万;④损伤和中毒0.97/万;⑤呼吸系统疾病0.87/万;⑥内分泌、营养代谢及免疫疾病0.30/万;⑦消化系统疾病0.20/万;⑧神经系统疾病0.19/万;⑨新生儿疾病0.13/万;⑩传染病、寄生虫病0.13/万。

  3、分年龄组看,0岁组前三位死因是新生儿疾病、先天异常、损伤和中毒;1-14岁组前三位死因是损伤和中毒、恶性肿瘤、神经系统疾病;15-34岁组前三位死因是损伤和中毒、循环系统疾病、恶性肿瘤;35-59岁组前三位死因是恶性肿瘤、循环系统疾病、损伤和中毒;60岁及以上组前三位死因是循环系统疾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

  4、心脏病死亡以心肌梗塞为首位,其次是冠心病、高心病、风心病等;恶性肿瘤死亡首位是肺癌,其次是肝癌、结肠直肠癌、胃癌、乳腺癌等;损伤与中毒死亡以自杀为首位,其次是交通事故、意外跌落、意外中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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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 深圳市疾病死亡率(1/万)

  五、医疗机构业务工作情况

  1、诊疗情况  2019年全市医疗机构完成诊疗10829.87万人次,其中医院8331.22万人次,妇幼保健院822.00万人次,专科疾病防治院102.83万人次,卫生院38.20万人次,门诊部480.21万人次,私人诊所430.75万人次,企事业内部医务室121.18万人次,独立社康490.87万人次。

  按医院的机构类别分,综合医院完成诊疗6873.96万人次,中医院740.86万人次,专科医院716.41万人次。全市医疗机构观察室收容病人14.90万人次,健康检查946.26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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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  1990-2019年深圳市总诊疗人次(万人次)

  2、住院情况  全年医疗机构收治住院病人1825012人,比上年增加12.6%,其中医院1617485人,妇幼保健院201937人,专科疾病防治院2017人,卫生院3573人。全市医院类机构(医院类机构包括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院,以下同)病床周转次数为40.14次/年;出院者平均住院日7.42天;病床使用率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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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2   1990-2019年深圳市医院入院人数(万人)

  3、费用情况  全市医院类机构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293.23元,较上年增长5.3%,其中药费84.03元,较上年增长1.7%;住院病人次均医药费12138.82元,较上年增长6.8%,其中药费2258.49元,较上年增长5.0%;住院病人日均医药费1636.70元,较上年增长9.8%,其中药费304.52元,较上年增长8.0%。

  4、中医事业发展情况  2019年末全市拥有中医医疗机构941家,其中中医院11家,中医门诊部127家,中医诊所803家;拥有卫生工作人员11388人;中医院床位数4393张。

  全年全市中医医疗机构完成诊疗956.99万人次,其中中医院740.86万人次,中医门诊部98.11万人次,中医诊所118.02万人次。中医院收治住院病人15.22万人次。

  中医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316.83元,其中药费122.22元;住院病人次均医药费12119.48元,其中药费2185.99元;住院病人日均医药费1369.29元,其中药费246.98元。

  5、住院病人疾病分类情况共统计出院人数1816192人。

  (1)医院出院病人前5位疾病顺位是:

  ①妊娠、分娩及产褥期并发症;②呼吸系统疾病;③循环系统疾病;④消化系统疾病;⑤泌尿生殖系统疾病。

  (2)恶性肿瘤病人前5位顺位是:

  ①气管、支气管和肺癌;②原位癌;③肝和肝内胆管恶性肿瘤;④乳房恶性肿瘤;⑤女性生殖器官恶性肿瘤。

  (3)传染病病人前5位顺位是:

  ①病毒性肝炎;②结核病;③肠道传染病;④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病(HIV);⑤百日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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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1 2002-2019年深圳市医疗机构诊疗人次( 单位: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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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2 深圳市出院病人疾病分类及疗效、疗程、费用情况

  六、卫生装备

  1、房屋建筑面积及基本建设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市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筑面积为561.03万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为479.49万平方米;租房面积为85.67万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为63.62万平方米。

  2、卫生装备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底,深圳市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装备总量272321台/套,总额236.51亿元,其中:进口设备57148台/套,总额152.22亿元,分别占设备总量、总额的21.0%和64.4%。

  截至2019年底,深圳市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10万元以上的重要医疗卫生装备总量29668台/套,总额199.14亿元,占全部医疗卫生装备总量、总额的10.9%和84.2%。

  截至2019年底,深圳市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拥有百万元以上的贵重设备总量4402台/套,总额116.45亿元,占全市设备总量、总额的1.6%和49.2%,其中市属医疗卫生机构1863台/套,罗湖区61台/套,福田区237台/套,南山区351台/套,宝安区710台/套,龙岗区569台/套,盐田区50台/套,龙华区316台/套,坪山区87台/套,光明区129台/套,大鹏新区29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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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1 深圳市卫生装备基本情况

  七、卫生投入

  2019年全市医疗卫生事业费投入335.48亿元。卫生事业费占地方财政支出比例为7.37%,较上年上2.91个百分点。按常住人口1343.88万人计算,人均卫生事业费2496.35元。市直属单位卫生事业费投入153.46亿元,增加165.3%;罗湖区13.95亿元,减少1.5%;福田区21.55亿元,增加38.9%;南山区35.68亿元,增加77.2%;宝安区30.73亿元,增加20.6%;龙岗区37.43亿元, 增加56.2%;盐田区5.32亿元,增加51.6%;龙华区17.76亿元,增加40.1%;坪山区6.03亿元,增加19.9%;光明区9.74亿元,减少0.5%;大鹏新区3.83亿元,增加38.0%。

  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固定资产投入533394万元,较上年下降8.2%。从资金来源看,市财政投入212558万元,占39.9%;区财政投入218046万元,占40.9%;单位自筹99384万元,占18.6% ;其他3406万元,占0.6%。本年完成投资总额为533394万元,从资金流向看,用于建安工程35439万元,占6.6%;用于设备购置479401万元,占89.9%;用于其他18554万元,占3.5%。全年在建施工面积505459平方米,竣工面积334435平方米。市直属单位固定资产投入262164万元,罗湖区属27383万元,福田区属45046万元,南山区属38870万元,宝安区属48799万元,龙岗区属54486万元,盐田区属11209万元,龙华区属23834万元,坪山区属7363万元,光明区属9591万元,大鹏新区属46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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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1 2002-2019年深圳市医疗卫生事业费投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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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2 2002-2019年深圳市医疗卫生机构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单位:万元)

  八、科教工作情况

  1、科技研究和学科建设  2019年,深圳市卫生系统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46项,其中重大研究计划重点支持项目1项,重点项目2项,面上项目46项,青年项目94项,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项目2项,其他项目1项,共获得资助6089万;获得省自然科学基金33项,资助额度820万;获得省卫健委医学科研基金立项52项,资助额度29.5万;获得省中医药局立项41项,资助额度30万;获得市科创委立项245项,资助额度7552万。全系统共获得各级科研立项517项,资助额度总计14520.5万。卫生计生科技创新产出增加,获市级政府科学技术奖二等奖8项。2019年1-12月,发表中文期刊论文6412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2036篇;发表SCIE收录期刊论文1334篇,其中JCR影响因子10分以上论文46篇,JCR影响因子5分以上论文167篇,高水平论文(JCRI区和II区)719篇。

  至2019年底,全市共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4个,广东省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24个,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43个,新认定市级医学重点学科13个。全市现有国家感染性疾病(结核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个、国家地方联合共建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3个、国家区域性中医(肝病)诊疗中心1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3个、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个、深圳市市级创新载体75个。全市现有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17家,获得国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资质机构19家。5家医疗机构获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8家机构(含社会组织)获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通过团队引进,积聚了912名高层次人才来深或为深工作,其中,符合深圳市A类人才认定标准67人(诺贝尔奖获得者1人、国内院士51人、国外院士15人),符合深圳市B类人才认定标准161人。2018年,228个高层次医学团队先后派出专家到深开展指导10830人次,开展高难度手术5819例,开展疑难病查房及讨论68942次,参与会诊及远程会诊11694次,组织培训及讲座9290次,指导培养博士研究生509人、硕士研究生1242人。

  2、教育培训  2019年,全市有医学院3家,包括深圳大学医学部、中山大学·深圳医学院、南方科技大学医学院(排名按成立时间先后)。2019年度招生情况如下,深圳大学招收医学相关专业本科生507名,其中临床医学、药学、口腔本科专业招生人数分别为150名、147名、30名,招收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49名、基础医学学术硕士学位研究生47名;中山大学·深圳招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384名;南方科技大学医学院招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30名。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有广东省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38家,附属医院27家,广东省教学医院38家。2019年,全市各临床教学基地共带教本科生5904名、硕士研究生1651名、博士研究生243名。2019年,全市共有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7家(含中医类1家),协同单位20家(含中医类2家)。全年新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1095人。按培训学员来源分类统计,社会类706人、单位委培15人、专硕374人;按培训人员学历学位分类统计,博士研究生49人、硕士研究生547人(含四证合一)、本科学士499人。2019年,首次参加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608名,首次考核总通过率为93.75%,其中,理论考核通过率99.34%,临床技能考核通过率94.4%。加强住培师资培训,全年共有743名带教老师(含493名全科师资)取得省级师资培训合格证书,开展市级师资培训120名,培训结业考核核心考官90人。开展省级全科医学师资培训班4期,培训271人;实施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培训300人;举办全科医生岗位培训班4期,培训347人;实施社区适宜技术培训,举办1期卒中社区适宜技术师资培训,培训59人,4期社区急诊急救技术培训,培训466人。开展社会办医疗机构医师全科能力培训4期,培训394人次。举办全科医生皮肤病亚专长培训班3期(皮肤病、儿科、糖尿病),共培训255人。举办骨干全科医生(高级家庭医生)培训1期,培训40人。

  拓展发展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依托市卫健能教中心开展母乳喂养指导师培训、产后康复师培训、健康促进员培训、小儿推拿师培训、深港中医培训、医院培训员培训、灾难医学救援与临床思维方式的电脑模拟情景式培训、AHA培训、孕产妇急产院前急救培训、初级救护员培训、公益急救培训等各类培训268期,共培训学员20703人次。

  3、境内外学术交流 实施“医疗卫生三名工程”出国研修项目,2019年,全市共选派83名医院学科带头人或骨干赴美国克里夫兰医学中心、美国迈阿密大学附属医院系统、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德国汉诺威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澳大利亚蒙纳什大学等机构开展以临床观摩为主的研修活动。实施出国(境)培训项目,2019年,全市共选派13名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参加美国研究型医院及科研院所建设管理培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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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1 深圳市卫生健康系统获得各级科研立项资助情况一览表

  九、基层医疗机构情况

  1、机构数  2019年全市共有基层医疗机构4826家,其中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站)647家(以下简称社康,其中院属社康551家,独立社康96家),卫生院6家,门诊部827家,诊所3040家,医务室256家及村卫生室50家。

  2、卫生人员  2019年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共有在岗卫生工作人员31813人,其中社康9992人,卫生院371人,门诊部11680人,诊所8983人,医务室736人,村卫生室51人;卫生技术人员27073人,其中社康9403人,卫生院272人,门诊部8894人,诊所7751人,医务室702人,村卫生室51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12999人,其中社康4524人,卫生院110人,门诊部3621人,诊所4282人,医务室453人,村卫生室9人;注册护士10944人,其中社康3556人,卫生院86人,门诊部4072人,诊所3045人,医务室185人。

  3、工作量  2019年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完成诊疗4692.06万人次,其中社康3615.13万人次,卫生院32.19万人次,门诊部480.21万人次,诊所430.75万人次,医务室121.18万人次,村卫生室12.61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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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9-1 深圳市基层医疗机构人员数

  备注:1、本表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包括独立社康及院属社康;2、卫生院数据为院本部数据,本章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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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9-2 深圳市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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