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21年末全市拥有医疗卫生机构5241家(全文除附录,均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数据)(不含603家非独立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比上年增加555家。医院145家;全市床位63990张,其中医院病床58795张;全市拥有卫生工作人员139781人,增加7.3%。全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诊疗11422.62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6.9%,其中医院8719.14万人次,妇幼保健院824.81万人次,专科疾病防治院85.54万人次,三者之和比上年增长25.8%;以及卫生院21.38万人次,门诊部468.34万人次,个体诊所459.46万人次,企事业内部医务室86.44万人次,独立社康757.50万人次。全年收治住院病人183.8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2.0%。
从每千人口拥有量来看,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768.16万人计算,2021年末全市每千人口床位数3.62张,每千人口卫生工作人员7.91人,每千人口卫技人员6.41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生2.58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2.81人。
表1-1 2002-2021年深圳市每千人口床位、卫生人员发展情况
注:
1. 2002年之后的数据,医师指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实际从事临床工作的人员。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2. 2006年前,人员数统计口径为在编人员;2006年及以后,统计口径为在岗人员。
3. 从2015年开始,床位数为可供应床位数,2015年之前床位数为实有床位数,全书同。
4. 千人口按当年常住人口数计算,由于2011年及以后的人口数有调整,本表数据同步调整2011年后的数据,全文同。
图1-1 2002-2021年深圳市每千人口床位、卫生人员发展情况
二、机构、床位、人员情况
(一)医疗卫生机构。
2021年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5241家(不含603家非独立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比上年增加555家,主要是增加了一批社会办医疗机构。全市共有医院145家,妇幼保健院11家,专科疾病防治院7家,门诊部859家,私人诊所3748家,企事业内部医务室242家,其他医疗卫生机构229家。
图2-1 2021年深圳市医疗卫生机构构成
(二)床位。
2021年全市可供应床位63990张,比上年增加1086张,其中医院床位58795张,比上年增加1123张。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52406张,其中政府办医院47516张,妇幼保健院4610张,专科疾病防治院280张;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11584张,其中社会办医院11279张,卫生院80张。按所有制关系分政府办国有全资医疗卫生机构床位52406张,企事业办国有全资机构1066张,集体全资机构538张,私人机构9321张,其他机构659张。
图2-2 2021年深圳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构成
(三)卫生人员。
2021年全市共有在岗卫生工作人员13978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13284人,占卫生工作人员总数的81.0%;其他技术人员9692人,占6.9%;仅从事管理人员6312人,占4.5%;工勤人员10493人,占7.5%。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45622人,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40.3%;注册护士49597人,占43.8%;药师(士)4543人,占4.0%;检验技师(士)4264人,占3.8%;影像技师(士)1448人,占1.3%;其他卫生技术人员7810人,占6.9%。
图2-3 2021年深圳市卫生工作人员构成
表2-1 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人员数(按机构类别分)
注:中医院包括综合性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专科医院。
表2-2 2002-2021年深圳市床位发展情况
注:1、从2015年开始,床位数为可供应床位数,2015年之前床位数为实有床位数,全文同;
2、本表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床位数。
三、预防、妇幼保健工作情况
(一)疾病控制情况。
2021年全市卫生防病工作成绩显著,成功控制新冠肺炎疫情在我市流行。全年全市未发生甲类传染病,共发生乙类传染病48927例,发病率279.67/10万,较去年降低44.33个十万分点,其中死亡23例,死亡率为0.13/10万,较去年下降0.11个十万分点。
表3-1 2002-2021年深圳市居民传染病发病、死亡情况
图3-1 1980-2021年深圳市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
图3-2 2021年深圳市传染病发病按月分布情况
(二)妇幼保健情况。
2021年全市常住孕产妇死亡率为1.91/10万;围产儿、婴儿、新生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4.24‰、1.06‰、0.61‰和1.36‰。妇女保健方面,2021年全市有常住产妇155121人,产妇早孕建卡率为92.61%,孕产妇保健覆盖率98.66%,产后访视率为97.05%。全年完成宫颈癌细胞学检查36957例、HPV检查207412例、HPV和细胞学联合检查38163例,乳腺癌超声检查239116例,乳腺X线检查1959例。全年完成放置宫内节育器40813例,取出宫内节育器29829例,放置皮下埋植剂228例,输精管结扎58例,输卵管结扎1833例。全年完成婚前检查83863人。儿童保健方面,全市有常住7岁以下儿童1125450人,其中5岁以下儿童836902人,3岁以下儿童505160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4.63%。5岁以下儿童体格发育评价体重<中位数-2SD的10780人,占实查人数的1.45%。
四、死因情况
(一)2021年全市常住居民死亡15024人,死亡率为8.56/万,0岁组死亡率较高,为11.68/万,1-35岁段较低且平稳,35岁组以后逐渐升高。
(二)前十位死因顺位是:①循环系统疾病3.25/万;②肿瘤2.42/万;③损伤和中毒0.95/万;④呼吸系统疾病0.68/万;⑤内分泌、营养代谢及免疫疾病0.28/万;⑥消化系统疾病0.23/万;⑦神经系统疾病0.15/万;⑧传染病、寄生虫病0.13/万;⑨泌尿、生殖系疾病0.10/万;⑩新生儿疾病0.06/万。
(三)分年龄组看,0岁组前三位死因是新生儿疾病、先天异常、损伤和中毒;1-14岁组前三位死因是损伤和中毒、肿瘤、神经系统疾病;15-34岁组前三位死因是损伤和中毒、循环系统疾病、肿瘤;35-59岁组前三位死因是循环系统疾病、肿瘤、损伤和中毒;60岁及以上组前三位死因是循环系统疾病、肿瘤、呼吸系统疾病。
(四)心脏病死亡以心肌梗塞为首位,其次是冠心病、高心病、肺心病等;恶性肿瘤死亡首位是肺癌,其次是肝癌、结肠直肠癌、胃癌、乳腺癌等;损伤与中毒死亡以自杀为首位,其次是意外跌落、交通事故、被杀、意外中毒等。
表4-1 深圳市疾病死亡率(1/万)
五、医疗机构业务工作情况
(一)诊疗情况。
2021年全市医疗机构完成诊疗11422.62万人次,其中医院8719.14万人次,妇幼保健院824.81万人次,专科疾病防治院85.54万人次,卫生院21.38万人次,门诊部468.34万人次,私人诊所459.46万人次,企事业内部医务室86.44万人次,独立社康757.50万人次。
按医院的机构类别分,综合医院完成诊疗6742.55万人次,中医院1140.86万人次,专科医院835.72万人次。全市医疗机构观察室收容病人11.08万人次,健康检查1436.41万人次。
图5-1 1997-2021年深圳市总诊疗人次(万人次)
(二)住院情况。
全年医疗机构收治住院病人1838912人次;出院病人1840549人次,比上年增长21.8%,其中医院1654848人次,妇幼保健院183934人次,专科疾病防治院1544人次,卫生院223人次。全市医院类机构(医院类机构包括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院,以下同)病床周转次数为36.83次/年;出院者平均住院日7.36天;病床使用率75.4%。
图5-2 1997-2021年深圳市医院出院人数(万人次)
(三)费用情况。
全市医院类机构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337.46元,较上年增长3.8%,其中药费91.42元,较上年下降2.0%;住院病人次均医药费14478.60元,较上年增长2.2%,其中药费2427.02元,较上年下降4.5%;住院病人日均医药费1968.04元,较上年增长6.8%,其中药费329.90元,较上年下降0.2%。
(四)中医事业发展情况。
2021年末全市拥有中医医疗机构1208家,其中,中医院13家,中医门诊部94家,中医诊所1101家;拥有卫生工作人员15096人;中医院床位数6633张。
全年全市中医医疗机构完成诊疗1379.09万人次,其中,中医院1140.86万人次,中医门诊部90.67万人次,中医诊所147.55万人次。中医院收治住院病人19.32万人次。
中医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316.81元,其中药费111.54元;住院病人次均医药费14411.58元,其中药费2230.26元;住院病人日均医药费1753.96元,其中药费271.43元。
(五)住院病人疾病分类情况。
共统计出院人数1840859人。
1. 医院出院病人前5位疾病顺位是:
①妊娠、分娩及产褥期并发症;②循环系统疾病;③消化系统疾病;④泌尿生殖系统疾病;⑤呼吸系统疾病。
2. 恶性肿瘤病人前5位顺位是:
①气管、支气管和肺癌;②原位癌;③肝和肝内胆管恶性肿瘤;④乳房恶性肿瘤;⑤女性生殖器官恶性肿瘤。
3. 传染病病人前5位顺位是:
①结核病;②病毒性肝炎;③肠道传染病;④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病(HIV);⑤性传播模式的疾病。
表5-1 2002-2021年深圳市医疗机构诊疗人次( 单位:万人次)
表5-2 深圳市出院病人疾病分类及疗效、疗程、费用情况
注:本表数据来源于病案首页报表,包括在2021年期间有开业的医院病案数据。
六、卫生装备情况
(一)房屋建筑面积及基本建设情况。
截至2021年底,全市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筑面积为619.56万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为532.48万平方米;租房面积为105.04万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为72.70万平方米。
(二)卫生装备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底,我市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装备总量286486台/套,总额254.70亿元,其中:进口设备60552台/套,总额161.69亿元,分别占设备总量、总额的21.1%和63.5%。
截至2021年底,我市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10万元以上的重要医疗卫生装备总量31635台/套,总额215.44亿元,占全部医疗卫生装备总量、总额的11.0%和84.6%。
截至2021年底,我市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拥有百万元以上的贵重设备总量4673台/套,总额127.09亿元,占全市设备总量、总额的1.6%和49.9%,其中市属医疗卫生机构2099台/套,罗湖区61台/套,福田区236台/套,南山区364台/套,宝安区724台/套,龙岗区567台/套,盐田区51台/套,龙华区316台/套,坪山区97台/套,光明区129台/套,大鹏新区29台/套。
表6-1 深圳市卫生装备基本情况
七、卫生投入情况
2021年全市医疗卫生事业费投入510.50亿元。卫生事业费占地方财政支出比例11.17%,较上年上升0.64个百分点。按常住人口1768.16万人计算,人均卫生事业费2887.16元。市直属单位卫生事业费投入256.54亿元,增加18.0%;罗湖区24.38亿元,增加29.1%;福田区29.51亿元,增加30.9%;南山区42.68亿元,减少2.7%;宝安区47.43亿元,增加13.3%;龙岗区39.73亿元,减少2.1%;盐田区7.35亿元,增加34.9%;龙华区28.83亿元,增加30.5%;坪山区11.86亿元,增加15.2%;光明区16.68亿元,增加29.7%;大鹏新区5.50亿元,增加29.8%。
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固定资产投入867957万元,较上年下降12.4%。从资金来源看,市财政投入309761万元,占35.7%;区财政投入334917万元,占38.6%;单位自筹172187万元,占19.8% ;其他51092万元,占5.9%。本年完成投资总额为867957万元,从资金流向看,用于建安工程75136万元,占8.7%;用于设备购置673508万元,占77.6%;用于其他119313万元,占13.7%。全年在建施工面积795791平方米,竣工面积99068平方米。市直属单位固定资产投入383956万元,罗湖区属105663万元,福田区属31209万元,南山区属86380万元,宝安区属53308万元,龙岗区属121545万元,盐田区属8542万元,龙华区属37681万元,坪山区属23396万元,光明区属9865万元,大鹏新区属6412万元。
表7-1 2002-2021年深圳市医疗卫生事业费投入情况
表7-2 2002-2021年深圳市医疗卫生机构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单位:万元)
八、科教工作情况
(一)科技研究和学科建设
2021年,全系统共获得各级科研立项922项,资助额度总计35127.9万元,其中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2项(面上67项,青年135项),资助经费6976.4万;获得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134项(省自然科学基金55项,企业联合基金26项,粤深联合基金53项),资助经费1490万元;获得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立项81项(立项资助46项,立项非资助29项,指令性课题6项),资助经费35.5万元;获得广东省中医药局立项47项,资助经费33万元;获得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项目458项,资助经费26593万元。全系统获得市级科学技术奖5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全系统发表中文论文6153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957篇;发表SCIE收录期刊论文3272篇,其中JCR影响因子5分以上论文1184篇,JCR影响因子10分以上论文223篇。
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6个,广东省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24个,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43个,市级重点学科80个、市级重点培育学科15个。全市共建设各级以上创新载体106个,其中,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工程中心12个、市级创新载体89个。建有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个,省级院士工作站2个,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6个。5家医疗机构获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6家机构(含社会组织)获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全市建有24家国家药物临床试验备案机构,27家国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机构,5家Ⅰ期/BE临床试验机构已建成并运营。累计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304个,全市仍在合作期内的高层次医学团队213个,共柔性引进1200名以上高层次人才来深或为深工作,其中诺奖获得者1人、国内院士70人、国外院士20人。2021年,213个高层次医学团队先后派出专家到深开展指导10360人次,联合开展手术13424例,参与会诊及远程会诊14213次,组织培训及讲座7711次,引进及指导培养博士研究生380人、硕士研究生1127人。
(二)教育培训。
2021年,全市有医学院4家,包括深圳大学医学部、中山大学·深圳医学院、南方科技大学医学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医学院(排名按成立时间先后)。2020年度招生情况如下,深圳大学招收医学相关专业本科生564名,其中临床医学、药学、口腔本科专业招生人数分别为253名、59名、31名,招收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155名、基础医学学术硕士学位研究生64名;中山大学·深圳招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374名;南方科技大学医学院招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45名;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医学院招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30名。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有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43家,其中,附属医院格27家,教学医院38家。全市各临床教学基地共承担新一届的本科生教学任务4885人次、硕士研究生1364人次、博士研究生273人次。
2021年,全市共有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2家其中西医类9家,分别是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市儿童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康宁医院、罗湖区人民医院(排名顺序按获批批次先后,下同);中医类3家,分别是市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福田)、宝安区中医院。全年新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1402人,按培训学员来源分类统计,社会类724人、单位委培46人、专硕632人。2021年,参加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1085名,考核通过学员1074人,考核通过率为98.99%。加强住培师资培训,全年共有758名带教老师(含292名全科师资)取得省级师资培训合格证书;培训结业考核核心考官162人。2021年招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学员3名,年度结业3人。市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专业新招专科医师培训学员4人,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围产医学专业新招专科医师培训学员5人。
全市共举办市级以上继续教育项目2109项,其中国家级246项、省级905项、市级958项,共计培训218.2万人次。以线下面授和在线课程学习方式相结合开展新冠肺炎相关知识和技术培训,总计培训8万多人次。实施全科医师转岗培训,2021年新招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学员1735人,其中1508人完成了培训计划并通过了结业考核,取得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举办全科医生皮肤病亚专长培训班3期(皮肤科、儿科、精神科),共培训132人;举办骨干全科医生(高级家庭医生)培训1期,培训39人。举办各类模拟医学教育相关基础技能、专科技能及情境模拟培训共55期,培训1274人;开展标准化病人培训50场,培训743人次,支撑全市各类临床能力考核和竞赛需要;总结全市模拟教学教案40份,编撰书籍《临床多学科情境模拟教学案例集》1部,由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2021年度选拔、培养深圳市卫生健康菁英人才学科带头人50人、学科骨干99人、青年医学人才200人。
(三)国际和港澳合作与交流。
“港澳药械通”政策在深正式落地,首个进口药品“抗D免疫球蛋白注射液”和医疗器械“磁力可控延长钛棒”运抵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投入临床使用。截至2021年底,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累计获批准使用11种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和3种进口医疗器械,惠及12省患者300余人次。香港居民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试点使用“长者医疗券”常态化,累计就诊3.4万人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实施“居粤香港患者复诊支援计划”,缓解3.2万名滞留在粤港人看病难问题。
组织实施2021年远程国(境)外研修项目人员选拔和培训,报名61人,录取22人;对全市9家医疗卫生服务场所进行公示语英文标志督导评估;安排市卫生健康外语专家库专家参与外籍人士新冠疫苗接种志愿服务,协调157人次,总服务时长1184小时。
表8-1 深圳市卫生健康系统获得各级科研立项资助情况一览表
九、基层医疗机构情况
(一)医疗卫生机构。
2021年全市共有基层医疗机构5604家,其中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站)753家(以下简称社康,其中院属社康603家,独立社康150家),卫生院2家,门诊部859家,诊所3748家,医务室242家。
(二)卫生人员。
2021年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共有在岗卫生工作人员38088人,其中社康12827人,卫生168人,门诊部12681人,诊所11628人,医务室784人;卫生技术人员31089人,其中社康12004人,卫生院99人,门诊部9188人,诊所9050人,医务室748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15376人,其中社康6207人,卫生院38人,门诊部3777人,诊所4913人,医务室441人;注册护士12456人,其中社康4316人,卫生院36人,门诊部4304人,诊所3553人,医务室247人。
(三)工作量。
2021年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完成诊4801.16万人次,其中社康3769.28万人次,卫生院17.64万人次,门诊部468.34万人次,诊所459.46万人次,医务室86.44万人次。
表9-1 深圳市基层医疗机构人员数
备注:1、本表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包括独立社康及院属社康;2、卫生院数据为院本部数据,本章同。
表9-2 深圳市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情况
十、附录——深汕特别合作区医疗卫生情况
(一)医疗卫生机构。
2021年深汕特别合作区共有医疗机构51家,其中卫生院4家,村卫生室47家。
(二)卫生人员。
2021年共有在岗卫生工作人员29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52人,其他技术人员16人,仅从事管理人员2人,工勤人员27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79人,注册护士68人,药师(士)10人,检验技师(士)11人,影像技师(士)5人,乡村医师38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41人。
(三)工作量。
2021年共完成诊疗量20.33万人次,其中卫生院8.33万人次,村卫生室12.00万人次。
表10-1 深汕特别合作区医疗机构人员情况
表10-2 深汕特别合作区医疗机构诊疗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