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规范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以及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应诉、应议的各项工作。一是积极依法应诉应议。2019年,我委共应诉行政诉讼案件38宗,其中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2宗、二审行政诉讼案件15宗、再审行政诉讼案件1宗,所有接到法院传票的案件,均出庭应诉,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我委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均出庭应诉。共办理行政复议应议案件31宗,均严格按照复议机关要求进行答复及提交案件证据材料。二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2019年,我委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3宗,其中不予受理3宗,申请人放弃复议1宗,已按时审结25宗,正在审理4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