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市府办函〔2016〕220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18〕232 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我局对照监督执法工作职责,编制了《深圳市卫生监督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共11项,每年随机抽查的事项按要求达到本级执法事项的100%。现将该事项清单予以公示。
深圳市卫生监督局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