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居民可以自主选择一家社区健康服务机构作为本人的健康管理服务单位,居民选择的健康管理服务单位是其电子健康档案的责任管理单位;居民未选择健康管理服务单位的,由其居住地所在社区健康服务机构作为其电子健康档案的责任管理单位。
居民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当到其健康管理服务单位或者居住地所在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时,居民应当按照要求出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住证、社保卡等有效证件,并如实提供个人基础信息、个人基本健康信息。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责任管理单位发生变更时,迁入单位应当与迁出单位做好衔接,按照规定进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迁移,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