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共建: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圳市急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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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深圳市急救中心起草的《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指南(试行)》,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的专家修订、审核,开始在全国印发试行。
深圳自2017年启动“公众电除颤计划”以来,不断在公共场所配置“救命神器”自动体外除颤器(英文简称AED)。截至2021年12月底,深圳市AED采购安装数量共达14158台,其中市急救中心7500台、龙华区卫健局1200台、龙岗区卫健局1000台、南山区卫健局2000台、宝安区200台、其它2258台。这些安装在公共场所的AED,已被市民使用并成功抢救了37人。
这一个又一个成功案例,让越来越多具备条件的城市,有了在公共场所配置AED的信心与动力。但AED安装配置,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在开展过程中会遭遇以下一系列问题:哪些地方需要安装AED?AED配置后如何规范管理?如何让普通老百姓敢用、会用AED……为解决这些问题,深圳市急救中心作为国内首批大批量系统性开展该项工作的“吃螃蟹者”,积极参与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的《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起草工作,将深圳在公共场所配置AED工作中的成功采购、安装、管理经验进行了分享。
该指南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开印发试行后,全国公共场所配置AED有了国家指南,将推动全国公共场所AED配置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供稿:中心办公室行政宣传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