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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9年第四期深圳市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培训(省级)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 信息提供日期:2019-10-23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的精神,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2019年深圳市卫生健康专题教学培训计划的通知》(深卫计科教〔2019〕7号)的要求,市卫健能教中心将举办2019年第四期深圳市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培训班(省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政策解读、经验交流、教学方法介绍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各培训基地对全科医生培养工作的认识,提高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层实践基地师资的教学能力,拓展全科医学人才教育视野,规范全科医生培训教学与考核,推进我市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管理和教学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培训对象

  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公布深圳市全科医师培训基层实践基地名单的通知》(深卫计科教〔2019〕3号)每个基层实践基地分配2个名额,各单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请各单位优先满足未取得省级全科师资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全科医生参加培训:

  (一)具有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有3年及以上社区卫生工作经历。

  (二)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一定带教能力。

  三、时间和地点

  (一)集中理论培训时间:2019年11月15、20、22、27、29日;12月4、8日(共7天、56学时)。

  (二)培训地点:深圳市卫健能教中心(罗湖区田贝一路21号),以课前短信通知为准。

  四、培训方式和内容

  (一)培训方式:采取脱产与自学相结合、集中理论授课与网络教学相结合,面授将采用工作坊与讲授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学培训。

  (二)培训内容:全科医生培训政策解读、全科医生培养、全科技能培训、教学技能培训、考核(见附件2)。

  (三)网络远程教学:通过自主学习完成规定学时及内容(184学时)。

  五、证书颁发

  (一)完成集中理论培训(以考勤记录为准)和网络自学并考核合格者,可申请《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培训结业证(全科)》。

  (二)集中培训期间设微信签到和现场纸质签到,培训结束根据签到计算学时,如发现代签、补签,将扣除相应学时,未达到学时要求的学员不予发放培训结业证。

  六、报名要求

  培训人员报名资格由所在单位按照报名条件进行初审,合格后在2019年11月10日17:00前由单位统一报名。

  (一)电子材料:报名表(附件3)以Excel表形式发邮箱至:qkjy@wjw.sz.gov.cn(邮件标题注明省全科师资培训)。

  (二)纸质材料:报名表(附件3)、学历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全科执业范围)、职称证等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市卫健能教中心全科医学培训部708室。

  七、其他事项

  (一)项目费用由市卫健委专项经费支出,培训学员免收培训费用,集中培训期间统一安排午餐。

  (二)因各单位没有足额报名而产生的空余名额,由市卫健能教中心统筹安排。

  (三)各单位确保学员脱产培训时间。

  特此通知。

深圳市卫生健康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深圳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

  (联系人:刘洋,联系电话:0755-25162272,邮箱:qkjy@wjw.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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